猫仔到底没有变小,就像是他再没有改名字一样,有些事情,习惯着也就习惯了。

他现在还挺喜欢人类的生活方式的。

猫仔穿着华丽的羽毛衣,踩着暖烘烘的鹿皮靴,向自己的部落走去。

他和两位长辈不同,作为长在新大陆的有理想有抱负的新潮雪豹,比起当王,他更想当部落酋长。

回到雪山的这一天天空湛蓝,雪域高原一如既往的广袤神秘,这里白雪皑皑,冰川峥嵘,明媚的阳光也无法融化它半分。

即便如此也不显得冷肃,马鹿、盘羊等穿梭在参天的树林和宁静的冰湖间,所有这一切在雪山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明丽壮美。

“终于回家了!”

周末俯瞰着这片属于他的领地,一个纵身直接从滕欢的背上跳了下来,在空中做了几个螺旋转体后,直奔一只高山长腿兔而去。

滕欢身形一顿,随后收拢翅膀,看到那只在雪地上蹦蹦跳跳的兔子,也跟着追了上去。

原本正在觅食的兔子忽然看到前方的雪地上有一团阴影向他的方向而来,先是疑惑,随后抬起头,两只长耳朵瞬间绷直。

草!雪豹!还是两只!

兔子撩开大长腿就开始跑。

只是它跑的再快又怎么可能跑得过雪豹,累的呼哧带喘的兔子忽然躺平,在周末不解的目光中大变活人,一个姿势妖娆的壮汉躺在雪窝子里,关键是他浑身还赤条条的。

周末狠狠地闭了下眼睛,终日捉兔子,没想到刚回老家就被兔子给坑了!

谁能告诉他,为什么那么可爱一只兔子变身后竟然会这么粗犷壮硕。

这简直太不科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