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阿荼说,贞合十年,她与又一春八岁。

她们都在颜梧城一家洗衣坊做工,补贴家用。

但有一日归家时,黄土泥盖的小家里空无一人。

父母带着幼弟逃荒去了。

家里的米缸连只米虫都没剩下。

阿荼早就家破人亡了,但好在她抢了一个狗窝,里面存了米饼,她邀请又一春与她同住,两人就着瑟瑟寒风啃着比骨头还硬的米饼,鼻涕横流。

没几天,边境蛮族又打进来,又一春带着阿荼东躲西藏。

阿荼那时候细胳膊细腿,带上只会是累赘,但又一春说阿荼收留过她,她们必须死在一起。

好在上苍有眼,她们逃了出去。

千辛万苦跋山涉水,去到厌次城。

厌次城里的花那么香那么美,她们都很喜欢。

八岁离开边陲颜梧,走了五年,十三岁才到厌次城,她们无比珍惜。

一路上乞讨的钱和做工的钱加一加,还不够街上那些大腹便便、如怀胎三年的男人洗一次脚。

两人迷茫了,想了一晚上,最后还是决定,找个酒店跑堂或者帮药店采草药,先弄点钱。

次日一早,春光明媚。

她们在墙角醒来,准备去包子铺买早饭时,与一个熟人不期而遇。

是又一春那个被父母带着逃难的幼弟。

他已经有十来岁,明明与又一春一母同胞,却生的那样丑陋。

他说父母大病,奄奄一息,不停念叨阿姐,想见最后一面,于是打发十岁的儿子出来寻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