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他还曾在送来的菜色中看见狗肉,王洲的心里就开始郁闷。现代二十多年,他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他宁愿吃商朝的蚂蚁酱,也绝对接受不了吃狗肉。
王洲暗暗咬着牙,扭头不看路边的狗肉铺,大步往前走。
“嘭!额头一痛,王洲后退一步,捂住自己的额头。真是倒霉!走个路也会撞上!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挡了他的路!
抬眼望去,王洲却发现,和他相撞的并不是东西,而是一个捂着下巴的人。
王洲身高超过181,眼前之人却比他还要高一个头,身穿黑白二色道袍,一头白发与殷商编发盘头不同,而是在头顶束成发髻以发冠固定住。
这发型可比他现在的好看多了!王洲羡慕地看着眼前漂亮的发髻。
在王洲看着人家发髻的时候,道袍人已放下手,施礼道歉,“贫道失礼。
王洲也放下捂着额头的手,微笑着看向前方。虽然他扭头之前看过眼前并没人,但他总归转开视线了,二人相撞也有他的责任。
什么情况?王洲狠狠眨眨眼,看看眼前人的头顶,又看向他的脸。头发确实是纯白,但此人面色白皙细嫩,比婴儿也不遑多让,俨然是鹤发童颜的真实写照。
而那张脸,高眉骨眉毛平直,桃花眼眼窝深邃,鼻梁高挺线条细腻,嘴唇微薄嘴角微扬,无一处不美的五官,以最佳比例组合成一张毫无瑕疵的精致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