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还在纠结挣不挣扎的时候,单腿踩在地上,看迷茫样子,是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鞋子摆在他面前,奕炀略微严厉地说:“你不准故意再往泥巴里踩,被我发现,你就是妨害公务罪,关你进局子。”
乐言才不怕!
“刑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兔子理直气壮地说:“里面的罪行无论哪一点我都不符合,如果你擅用职权把我关起来,这也是犯法的!”
奕炀忽然觉得他特别有意思,但还是故意严肃着脸:“记得这么清楚?”
能不清楚嘛……
乐言进过局子啊,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犯了法,于是昨晚在上山的路上,一边爬一边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仗着过目不忘的好记性,全记住了。
事实证明这样的做法只是看上去比较蠢,用处还是很大的。毕竟有一个忽好忽坏的警官邻居,适当掌握一点法律,不至于轻易被‘关局子’三个字唬住。
“你会滥用职权吗?”乐言问。
“你都说是犯法,我总不能知法犯法。”奕炀说:“但你故意制造麻烦,拖延上山进度,总不是我冤枉你吧?”
“你没有证据。”乐言悄悄瞪他一眼,“我也没有故意制造麻烦。”
“从刚才开始你就故意往泥巴里踩,弯腰拔鞋,一次就要磨蹭两三分钟。可这一段大部分都是石子路,想踩进纯泥巴里,不那么容易。”
乐言只有一点点心虚,表情控制得非常好,“我不是你们队伍里的人,即便制造麻烦也是给自己制造,和你们没有关系。”
“我们在这里遇见并且救助了受伤的你,有义务对你负责,直到你安全为止。”奕炀看着他,这个时候的语气已经没有刚才那么严厉了,他说:“如果你觉得脚痛,走不动路又不好意思说,我可以背你。至少在今天,你自己偷偷跑不了,我们也不会丢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