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事还不着急。”奕炀嫌她吃太少,重新拿起碗舀一勺喂到嘴边,喂完拿帕子仔细帮忙擦嘴,“奶奶,这次来我还带来了一位朋友,他是沈叔叔生前最疼爱的学生,您想不想见一见?”
“你沈叔叔喜欢的孩子?”
“对,叫乐言,我估计你见了也会喜欢。”奕炀给他形容了个大概,说:“聪明又有礼貌,下午来过一次,当时您没醒。”
“可惜了。你沈叔叔喜欢的孩子一定差不了,明天喊他来,我要多认一个孙子。”想起沈卿,叶媛晴忽然有了个打算,倒也不是临时起意,总觉得应该亲自到江北看一看,她说:“炀炀,要不我去江北住一段时间,过年就回来,反正没几个月。”
“您想去江北?”奕炀有些意外,却觉得这个主意不错,“您想好了?”
乐言保持趴着的姿势十来分钟,酒店楼层高,底下的人拇指大小都没有,每一个过斑马线的人类他都会目送人家走远。兔子觉得这条大道有点像三月桥,他忽然想起那个盲人姑娘,好久没送她回家,不知道那条盲道的共享单车有没有乱放…
房门叩响,兔子想得入神,吓得肩头一颤,随意穿上酒店配的白拖鞋走到门口,眯着眼睛从猫眼里看人,发现是两个陌生面孔,开门的手迟疑了。
兔子捏着防盗链,问:“谁呀?”
“你好,奕炀先生让我们来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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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炀:完蛋,那一下不算,我喝了酒脑子不清醒。
兔子生气:光天化日竟然想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