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容易幻听,他现在拥有四只耳朵,幻听的几率更频繁。从滚下绿化带那一刻起,他不止一次听到奕炀的声音。
乐言当时循着声音找,次次都是失望。
“乐乐——”
山风又带来一声。
兔子脑袋顶的兔耳轻轻抖动,像是接收信号用的天线,他直起腰,往前爬了两小步,“是奕炀…”
“乐乐,听到回应我一声好吗——”奕炀已经往里走了很深,回响声惊飞山鸟,振翅的响动也在山里回旋。
正在入秋,杉树林潮气重,掀起落叶的风凉得刺肤。奕炀身体素质好,穿得也不少,即便一路也没走得多热,倘若乐言在这山里,又伤又冻,岂止是可怜能形容的。
乐言耳朵一动,睁大眼睛,连忙爬起来,“奕炀,这里——哎哟…”
兔子拌着自己拖来的枯枝丫,狠摔了一跤,破损的睡衣遮不住什么,胸口被尖锐的枯枝划伤几道血线,他挣扎着爬起来,踢开碍事的枝丫,生怕那抹乱撞的手电光亮,以及熟悉得令人心神安定的声音就此消失不见。
“这里,奕炀,在这里!”
乐言这回真真切切看到了人,嘴巴一撇,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应该从额头滚落的汗,怎么先从眼睛里跑出来了。
万般的委屈好像存了档,在特定的人面前才会自动读取,这一晚上的委屈攒了厚厚一沓,心酸得哭都来不及。
兔子停在原地,他觉得,再也没有一个兔子变得人能比他可怜。鞋丢了,衣裳被剧烈的摩擦磨烂,成了现在搭在身上的几块碎布。
原来身上这么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