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与阳台一体,做了一整面墙的钢化玻璃,右侧一条通道做了一米五乘两米的生活阳台,既美观又实用。
楚思非常喜欢这套房子的布局,虽然小了点,两个人刚好够住。如果可以,她想攒钱把这套房子买下来,可惜这是房东给她闺女准备的嫁妆,如果不是手头紧,也不愿意租掉,更别说转卖了。
楚思在两间卧室门口看了看,对还在拖地的胭脂红说:“你住这间,这间里面有浴缸,我比较喜欢淋浴,住次卧就好了。”
胭脂红欣然接受了。
楚思以为她会客气两句,比如说“那多不好意思”,“你住大房间,我住小房间就好了”,之类的话,没想到这女人不按套路出牌。也是,她好像从来就没跟自己客气过。
胭脂红在里面收拾卧室,楚思在外面规划物品摆设的布局。鉴于平常没什么客人来串门,她决定把客厅的一半变成书房,在电视机右边放上一面书柜,书柜前面放办公桌,以后这里就是她下班回来码字,以及胭脂红平常学习的地方。
楚思心里隐隐约约的,溢出了一点小兴奋。以前一个人住的时候好像从来不会去思考这些东西,得过且过,混一天是一天。江婉也不指望她将来能有什么大成就,毕竟智商摆在那里,要求太多就未免有点强人所难了。
而现在,楚思的心境就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改变了。她不想再继续做一个需要靠母亲养着的废柴,她怕胭脂红会瞧不起她。
想曹操曹操到,胭脂红拖完地,去卫生间接了水和抹布,路过楚思身边时,楚思隐约看到她脸上堆着笑。
就这么喜欢干活吗?
不对,应该是搬了新房子开心吧。看来胭脂红也嫌弃之前那个房子小,不会是顾着自己的面子才没说出来吧?
楚思:“……”
等胭脂红收拾好两个房间,楚思也把办公桌椅全部组装完毕。两个人洗洗刷刷忙到了晚上六点,期间傻蛋也没闲着,费劲巴拉把自己猫窝里的垫子拖到阳台去晒。
除了箱子里的书还没有上架,一切都收拾的差不多了。楚思瘫在了沙发上,指挥胭脂红测量墙面剩余空间的宽度,她好在网上订购一个书架。
胭脂红干的活比她多,且多数都是重活,依然精神抖擞。楚思心里不平衡,趁胭脂红在铺地毯,对着她的屁股狠狠踹了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