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有三个人站在那里,一个女孩一个男孩,还有变成那个男孩模样的避役。

那一男一女正在争吵,而避役站在一边,如同看戏一样,是不是还发出两声讥笑。

“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你连一个冒牌货都认不出来,你们这样多久了,是不是早就什么都做过了?”

男子的语气相当激烈,仿佛认定了自己被绿了,那女子也不是个好惹的,当即大声吼了回去。

“你还好意思怪我,他跟你长得一模一样,谁信你们不认识,你是自己想分手了,故意找了个人好把错推到我身上是吧。”

两人吵得旁若无人,周围的路人走过都不禁看了几眼。

林暮看着他们吵了半个小时,最后终于分道扬镳了。

“没想到你还有这种爱好。”林暮朝着避役的方向走去,“你喜欢那个女孩吗?”

“喜欢?”避役嘴角上扬,靠在树上低头说道,“我不会喜欢认不出我的人。”

意料之中的答案,林暮问:“那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你不觉得很可笑吗,情侣、夫妻、兄弟姐妹,明明是朝夕相处的两个人,却连真假都认不出来。”

林暮一听,又是一个有故事的,怎么大家都有故事,生活都过得这么丰富吗?

站在普通人的角度,林暮辩解道:“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想到有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吧。”

“可你认出来了。”

林暮嘴角一抽,还真是无法辩解的反驳,他能说他是猜的吗。

这个话题算是进行不下去了,他要当渣男,谁也拦不住。

林暮呆呆地坐在椅子上,用手撑着脑袋,思考着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避役,是男的还是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