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皮上的褶皱像花一样好看,很喧软,包子馅干净,蜜色的肉馅鲜嫩多汁,八十年代人们吃过的美食少,这包子更显得格外鲜美,偶尔吃顿美味的肉包也算打牙祭了。
季荞觉得这肉包比一般人家的包子都做的好吃,也难怪生意好。
橙橙无愧于宇宙无敌干饭乖这个称号,他有时会比季荞能吃,能吃仨包子。
季荞当然也吃得香,就凌霁吃得优雅绅士,他无论时间地点都能恰到好处地保持形象,就连吃包子的动作都能让人感觉他从骨子里自带优雅,让人感觉如沐春风。
“这没有你的熟人,同事学生之类的,凌教授不用吃得这么优雅好看。”季荞笑着对他说。
凌霁从裤兜里掏出叠得四角尖尖的手绢,给橙橙擦完嘴,翻了干净的一面,又给季荞擦嘴。
凌跃进觉得自己受了刺激,有点羡慕地看着这一家三口,就站路边吃个包子,他们都能秀恩爱!
他已经很惨很苦很努力的在包包子,可是这夫妻俩还狠狠地往他嘴里塞狗粮。
单身狗惹谁了!
包包子已经够惨了。
看了这一家三口他觉得自己更惨了。
这还不够,最惨的是他们仨都长得那么俊,吃得又香,简直是店铺的活招牌,于是路过的人都要买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