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
凌霁很忙,坐在门口的桌旁一直在写写画画,时不时看几眼她的工作进展。
她穿得还是厂里发的劳动布工服,藏蓝色的厚实布料将她的皮肤衬得莹白如雪,她低着头,额头饱满光洁,眼睫低垂,耳畔掠过几根乌黑的发丝。
不管做的是什么,认真埋头工作的女人都很美。
突然,季荞抬起头来,两人的视线刚好在空中相撞,季荞脸上带着浅笑:“你不是很忙吗,看了我好一会儿了。”
凌霁:“……”
他清清嗓子,赶紧找话说:“你真觉得打金比当播音员或者图书馆管理员更好吗?”
很难想象哪个年轻姑娘愿意安静坐在那儿大半天不动,专注手中的冷冰冰的工具跟金属。
他本来觉得她们更喜欢光鲜的能跟人打交道的工作,季荞的性格也是开朗外向的,他以前都不知道她坐得住。
季荞点头:“嗯,我就想安安静静地闷头做事儿,相比跟人打交道,我更乐意跟金属打交道,看着金银从我手里变成各种有温度的好看的首饰,我能得到乐趣。”
凌霁微微感动,他知道能把兴趣爱好变成喜爱的工作是多么难能可贵。
季荞敲敲打打的声音在他听来是独特的伴奏,等她完工,季荞开心地喊他:“凌教授,手镯打好了,快来看。”
那是两条圆润平整光滑的银手镯,素面熠熠生辉,两端的精细花纹做点缀,让整条银手镯变得生动。
“你做得真不错,比我想象得好的多。”凌霁马上走过去看,他由衷赞道,“速度还挺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