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这样一个人背叛,魏元臻一点情绪都没有。

其余人都不在身边,身后还有一群刺客,魏元臻就拔出身上的断箭,满手沾血,狠戾的模样让人发怵,暗骂一声疯子!

魏元臻沾了满手的血,脸上也溅上血珠,不知道是他的还是别人的。

他们途经杨柳州,金纺船的姑娘最是出名,在宫中魏元臻就对此有所耳闻,他原是没想着做些什么,只是听到有人喊“小元”。

魏元臻计上心头,将那个叫小元的姑娘打晕扔去了驿站,就这么混进了金纺船。

养了五六天,魏元臻的伤势也好的差不多了,他比小元高多了,身形也不像个女子,这些人或许有所察觉,但绝对不会去告密。

魏元臻冷酷地想,只有死人才会守口如瓶,留下的不是聪明人就是蠢货。

至于他失踪这么久,下属还没找到他,魏元臻也无所谓,没了这些人,他照样能回去。

对养好伤势的魏元臻来说,简单到跟吃饭喝水一样,他扮作来船上游玩的公子哥光明正大的下船,神情暴戾阴沉,浑身散发着“不爽,想杀人”的欲望,路过的人纷纷避开。

魏元臻在金纺船附近的驿站将绑在那,日日使唤的小元放了。

小元颤巍巍地看着他,眼里含着恐惧的泪水,看到魏元臻的脸就怕得想哭,魏元臻对这种弱小到一个手指就能戳死的小东西不感兴趣,当然除了他心情烦躁时,说不定还会杀来解解腻。

魏元臻一个“滚”字下去,小姑娘就连忙跑了。

让人滚了以后,魏元臻找出在小元住所摸出来的钱财让驿站老板去城中医馆那抓一副当归。

“将当归晒在医馆门前的柳树,这些就归你了。”

“这...”驿站老板瞅了眼桌上的三两,搓了搓手,“您看这是不是...”太少了啊。

一抬头对上一双恨戾幽冷的眸子,略有些苍白的肌肤泛着寒意,像噬人血肉的妖魔,猝不及防对上这样一张脸,驿站老板差点一口气没上来厥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