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远洲瞧着因为窒息而面露痛苦的宋卿时,狭眸中迸射出明显的恼意和锋芒,“呵,你觉得呢?你的狗命可比不上郡主分毫。”
他的话让鄂温更加确信怀中女人的身份,嘴角的笑容加深,“让我回楚饶,我便放了她。”
“可以。”魏远洲答得不假思索。
“注意你的刀,你若真重伤了郡主,你也不可能活着离开澧朝。”
这话,令鄂温的刀口偏移些许,斜瞥他一眼,忽然道:“我不信你,让翟敬宵那狗贼来和我谈。”
“谈什么?你一个瓮中之鳖,有什么资格和我谈?”
身披墨色大氅,着绯色官服的男人踏步进院,三十多岁的年纪,灼灼眼神透着雨幕扫视而来,逼人气势似要将在场所有人都压得喘不过来气。
此人便是锦衣卫的现任一把手,正三品指挥使翟敬宵。
见到来人,宋卿时只觉心凉了半截,泪水盈满了眼眶,生怕自己拙劣的伪装被翟敬宵戳穿。
她明白,在翟敬宵眼里,她是个无关紧要之人,远没有一个他国钦犯重要,哪怕背后有魏家撑腰,她仍然是能够被放弃的棋子,而作为澧朝子民,亦要有“为国牺牲”的觉悟。
可谁又想死呢?
她,不想死。
若她失去“郡主”这一身份的庇护,鄂温反应过来自己逃不出去,兴许会拉着她垫背,直接让她血溅当场也说不定。
听到翟敬宵充满挑衅的话语,鄂温的脸色肉眼可见的变差,冷笑道:“你们中原人,满口的仁义道德,不至于为了我一个死刑犯,失去一位郡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