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再有一次机会,哪怕元初一配合宣传,林樾扪心自问,他依然会做同样的选择。

更认为,哪家公司有此机会,也会如他这般决策。

10亿俱乐部电影啊。

该打的电话,还是得打。能私下和解,还是私下和解的好。

……

海川传媒的对外声明,连发两条!一条比一条强硬,完全超过林樾对整体事情的评估。

【海川传媒V:声明

1,元初一正式签约《对手》前,千禾与饭急送已在对接协商合作(饭急送CMO对外公布会议监控);

2,元初一反串《对手》属临时救场。《白玉京》杀青一天没休,直飞青山。没想换来被骂上热搜!(合同签署有日期公章的照片)

3,无论海川还是元初一,原本的工作计划里,从来没有《对手》这部电影!以后也不会有!

4,极其幸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本月5日正式施行。所有参与此次造谣的营销号与个人,海川将不计成本、不惜代价,追责到底!绝不妥协,绝不姑息!

5,与千禾影业终止一切形式合作!】

【网友33:彻底……撕破……脸皮?】

【网友34:自从海川领头人换成俞骁,风格强硬许多啊。整个就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唯爱数据:有本事的人,才不会背后耍阴招,只会当面硬刚!】

【虫子爱不起:总算出来做事了。】

【元元的小丸子:务必往死里告造谣者!】

【网友35:《对手》不是作品,那就只认《闻香知味》呗。谁知道《闻香知味》的影后有没有幕后运作。毕竟《对手》这样5.6分的电影被都送进10亿俱乐部呢。】

【初一爱半月:终止和千禾的合作?所以真的是千禾在搞元元对吧?贱人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