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将他们团团围住的那些狼却足有百只。
“先不要急,也不要自乱阵脚,你们还不知道狼的习性吗,他们若是真的想要动手,恐怕我们的脖子方才就被咬断了。”
那头狼好似真的通人性一般,向天长哞一声,便又有几只母狼上前来,围绕着众人的马儿不停奔跑,似乎是在通过气味辨认些什么。
纳珠被狼袭击过,因此比旁人都要害怕,可是她不过就晃动了身体,抓紧马绳,便有十几只狼同时伏低身子,喉咙中发出可怖的呜咽。
见此情形,众人再也不敢动了,任凭狼群围绕着他们嗅辨,一个班兹族民身边聚集的母狼越来越多,他脸色铁青,亦抖如筛糠。
“怎么办,它们,它们认出我来了!冬天的时候来了几匹还没长成的小狼偷我们的羊羔子,我追过去把它们都杀死了,一定是这些母狼的崽子!”
萧瑜知道,狼群难对付,一定是因为它们有一只精明狡诈的头狼,头狼和其余的群狼只剩下一方,这狼群便成不了气候。
那几只母狼已经将那班兹族民围住,似乎下一秒就要将他的脖颈咬断,萧瑜不能眼睁睁看着人去死。
他的手按在马刀上,眼睛紧盯着那只头狼,看着它一点点走出草丛,露出整个身子,一样是一只母狼,胸前和尾巴末端有白色的毛发。
“这不是那鲁首领杀死的那只,这只更年轻!”纳珠惊呼道。
“好,那就我来杀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