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一边翻动烤兔,一边道:“其实兔子肉是好东西,只是腥味还是挺大,不放些作料,吃起来倒是差了几分。”

阿云微微摇头,道:“相比于边塞饥民,只能勉强果腹,此时有的吃已是幸事,又何必挑剔。”

风流哈哈一笑,待野兔烤熟了,撕下来一只兔腿递给阿云,也撕了一条给自己,道:“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和追求啊,此时若是有一坛美酒,那才是尽兴。”

能有吃食已是万幸,奢望美酒,可是过了分。

片刻之后,二人将烤兔肉啖尽,此刻也没有多余的清水洗手,便找了干草干树叶擦了擦手上的油渍,接着又休息了一阵,便起身上马,继续赶路。算起来,傍晚时分,可以赶到前面的城镇。

出了山谷,又是起伏的黄土地,粗犷的山风,带着些星星点点的沙尘。

又走了里许,前面是一个略高于地面的沙丘,遮挡了视线。山风之中,隐隐的有擂鼓和呐喊之声。

风中,也隐隐有血腥气息传来。

阿云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他就像一头久经杀戮的孤狼,对于血腥味,是再敏感不过的。风流也不傻,加上耳边轻微可闻的擂鼓和呐喊声,也是觉察有异,和阿云对视一眼,道:“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