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着玩着,迟影手指弯曲,手指丝滑地钻进另双手的缝隙当中,变成十指相扣。
已哥的手比自己的烫很多。
握起来很舒服。
“已哥,你穿多大码的鞋?”迟影带着醉意的声音问。
寇已瞥了他一眼:“46。”
“46?!”迟影吃惊地瞪大眼,“我才44。”
不过想想也是,已哥的身高有一米九了,穿四十六码也不过分。
天色已晚,窗外人影绰绰,迟影见已哥对牵手不反抗,胆大妄为地钻进已哥怀里,寇已什么话没说,用空余的那只手掀起西服外套,把两人一同罩在外套里。
迟影突然说:“我热了。”
寇已把外套脱了,用伸手把迟影揽在怀里,下巴放在他的头顶,简略说:“不热了。”
迟影摇头,拧着眉,“不行,热。”
寇已直起身,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办。
显而易见,两人都醉了,并且醉得不轻。
一个趋于本性,想把某人揽在怀里,另一个趋于本性,想一直粘着某人。
迟影嚷嚷热就要脱衣服,他身上只有那件浅色体恤,很好脱,他把手抓在衣角上往上一掀——咦?没掀开。
迟影疑惑低头,看见压在腹部的那只手。
他没把这只手和已哥联系在一起,迟影仅思考了半秒,两根手指捏住对方手腕,很嫌弃地扔了出去。
“听话,别脱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