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祐知道于律慎把电影卖掉后,连忙让公司的律师团队过来,准备起诉于律慎。

结果在取证的过程中,调查显示,于律慎的确把电影卖给了国内一个器械公司,听闻这个器械公司和J区有合作,不是一般人能碰得起的硬钉子。

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于律慎是在职时,把电影卖掉,所以这个合同是完全奏效的。

再有,于律慎没有贱卖作品,这部电影的总投资多少,他翻了三个点卖出。

在电影完全没有上映,还不知道作品成绩,能卖出这个价格,在市面上可以说是高价了。

而且这笔钱,已经打进了公司的账户。

于情于理于法,于律慎的行为,都挑不出丝毫问题,公司想起诉他,一点理由都没有。

何祐看着合同上的日期,当时只是舆论刚爆发,自己还在考虑,怎么拿这件事大做文章,裁掉于律慎。

却不想,于律慎已经和对方签了这个合同。

在自己确定动手,不惜折损公司利益,想把电影拍回来,把人裁掉时,于律慎这边,已经准备了记者会……

何祐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此刻的感受,他一直瞧不上于律慎,觉得他就是席严的一条狗,帮助席严争夺何家家产的走狗。

从未想过,他竟有如此手段,让人背后生凉。

这部电影是大制作,在成本上加三个点,一口价直接打款,国内没有几家公司有这种实力。

何祐一时纳闷,于律慎只是子公司一个小总裁,怎么搭上器械J工厂的人。

他的脑子里,忽然闪过年初,在新闻上看到的那道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