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的最深处,大白正躺在草丛里,用舌头舔着后腿的伤口。

霰弹枪不像普通枪支那样,子弹不是弹筒而是炮筒,虽然是单发,但钨合金炮弹在射出去的那一刻,会破裂成无数的小颗粒子弹。

M国曾把霰弹枪作为抓捕犯人的首要枪支。

这枪只要不是太近距离,就不会致命,但会让人痛苦无比。

大白刚才虽然躲过了,但分散的小颗粒子弹还是射中它了。

后腿上,星星点点的血迹正在往外面渗透。

白色的皮毛,沾染了猩红。

就在它舔舐伤口之际,忽然间,它感觉到了一抹熟悉的气息正在离它越来越近,还没等它站起来,一抹柔软便扑进了它的怀里。

“大白……大白,我知道是你,我是阿曦啊。”

承欢扑进大白的怀里,双手紧紧的抱着它,眼眶瞬间又红了。

坐在车里的夜谦看见这一幕,感觉自己受到了人生中最强烈的暴击,他指着承欢,眼神惊恐,手指颤抖,舌头打颤,“先……先生……”

夜之庭眼里有着浓浓的不悦,他感觉到体内有一股嗜血的冲动要冒了出来,修长的手紧紧的握住那把银色的手枪。

可随即看见承欢那开心的表情,他慢慢放松了手指,硬生生把体内的那股嗜血的冲动给压了下去。

艹!

真不爽。

“费什么话,给我看着周围,一旦有其他野兽靠近,全部射杀。”

夜谦只好收起那抹像见了鬼一样的表情,拿着枪环顾四周。

大白看见怀里的柔软,终于不再疑惑,这是它的小主人啊。

它伸出舌头在承欢的手上舔舐起来。

腹腔发出呜咽的声音……

仔细听,像在激动,又像是不可置信的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