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总做事,就没有不拉风的,直接派来了一个律师团,三个人都大名鼎鼎。
然后路队这边也调了监控出来。
那个放火的是凶手的亲弟弟,他仗着法不责众,极其嚣张的一通乱甩,火苗落了好几处,还甩进了人家的车里,最后包彻底烧起来之后,还扔进了绿化带,最后还把打火机砸在了人家车上。
这一系列动作,都被小区摄像头,不同的角度拍下了,没的洗。
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
结果那家人一听之下,你们还敢告我们!于是又是一通泼天大闹……还试图拉条幅,什么“刑警队长收受贿赂诬陷良民”,闹的沸沸扬扬。
幸好这次大家早有准备,这些人刚露面就被控制住了。
唐早简直气的不行,本来还想着给他们一点教训就算了,这么一来,她直接跟律师交待,争取能判多久,就判多久。
要知道,法律规定,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而这个“重大损失”的认定标准,是5万元。
唐早的包是两万四,里头手机一万多,加上包里耳机、药等等,全加起来,正好五万两千多一点儿。
这还不连旁边那些被波及的人的损失。
十年起步,慢慢蹲着好了!
就这么点破事儿,闹腾了好一阵子,一直到后来,他们见到了刘盛。
要知道,凶手刘盛的父母,一直坚信他们的儿子还是一个不满四十岁的孩子,单纯善良又可爱,是绝不可能杀人的,就算杀了人,也一定是别人的错,他的儿子是不会有错的。
而之前见到刘盛,他也一直都没承认,更让老两口坚信孩子是冤枉的,豁出命去要讨个公道。
一直到事情不可收拾,他亲口跟父母承认了,人就是他杀的,他就是想弄几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