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辞靠在床头,苍白的面容带着一丝疲惫。
“十一会找到我们的,就是可能要多打扰刘大娘他们几日。”
沈菀表示没关系,她已经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给了刘大娘,够他们住上十天半个月了。
卫辞这才注意到她满身素净,与京城里那个漂亮精致的小姑娘几乎判若两人。
巴掌大的小脸不施粉黛,明亮的眸子澄澈如冰,泛着莹莹雪光,粉嫩的薄唇抿出了弯弯的月牙弧度,脸颊上浮现了浅浅的红晕,好似深秋枝头的柿子,咬一口便嫩得流汁。
心跳在那一瞬间似乎不受控制一般,蓦然漏了半拍,卫辞猛然回过神来,慌促地移开了视线,脸色格外难看。
刘大娘的小院就在天麓山脚下,四周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林野,一头老黄牛慢悠悠地牵着日光,从东边走到了西边,一日就这么过去了。
大概是卫辞身强体壮,那么重的伤,不消三日便能下地了。他也没闲着,帮着修补屋顶,搭建篱笆,刘大娘赞不绝口,直夸沈菀有福气,找了个好相公。
沈菀尴尬地笑了笑,抬眸见坐在篱笆墙下削竹片的卫辞,神色也有些恍惚。
卫辞出身世家,自幼金羹玉饭,锦屋绣榻,未曾想到做起农活来也丝毫不逊色。
也是此刻,沈菀才意识到,他跟京城里那些纨绔放肆的公子哥儿完全不同。
沈菀忽然就有一种罪恶感,她是不是,不应该这么算计他?
如卫辞所言,又过两日,十一果然找到了他们,卫辞拿了银钱感谢刘大娘夫妇,也拿回了沈菀的东西。
是一支素色的银簪,原先是一对的,另一只插在了薛逸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