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这么亲昵地蹭一蹭,路昭的脸都热了,嘴角忍不住上扬,小声说:“这还浪漫么?穿着拖鞋呢。”
方曜道:“重要的是跳舞的那个人,不是这些形式。”
路昭弯着嘴角,故意说:“我觉得形式也很重要。我喜欢有仪式感,因为以前没有经历过多少隆重场合,没有烛光晚餐,也没有穿过晚礼服裙。”
方曜想了想,说:“好吧。我们去定做一套晚礼服裙,每次跳舞的时候,你要换上裙子,我也要穿上西装,用两斤发胶梳一个大背头。”
路昭终于扑哧一声笑出来:“那样太傻啦!”
他把脑袋靠在方曜肩上:“太麻烦了,还是穿着拖鞋跳吧。”
只要是和这个人在一起,别的都不重要。
方曜也微微一笑,搂着他慢慢走着舞步。
路昭靠在他肩上笑完了,忽然回忆起一桩往事,抬起头来:“对了,我想起来,我就是在这里,看见过你和别人跳舞。”
方曜一挑眉:“我有和别人在这里跳过舞?”
路昭斜了他一眼:“别不承认,我记得清楚着呢。”
方曜:“我确实一点儿也不记得了。”
“就是那位白小姐,徐先生的青梅竹马。”路昭回想往事,却发现自己有点儿记不清白小姐的模样了,只记得他穿着条颜色鲜艳的裙子,非常惊艳。
具体是哪一个鲜艳的颜色,他也记不得了。
路昭心中十分惊讶。
他一直觉得自己的记性很好,尤其是这些关于方先生的事情,他每一件都记得很清楚。所以,他总觉得方先生说的“不记得了”是在哄他骗他。
可没想到,连白小姐这个“头号情敌”,自己居然也会忘记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