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衙门坐西朝东, 四季更替,每天在第一缕阳光照过门槛之后开始办公, 象征着大清司法系统永远在阳光下运行。
官员新到任第一件事就是熟读《大清律例》、《刑案则例》和《洗冤录》等书, 以确保心中有法,执法公正。
这些形式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一种错觉:无论封建社会如何落后,无论现在的吏治多松弛, 无论文人抱团的风气多败坏,公平和正义仍是主旋律。
当我径直被送到刑房时, 才知道这种错觉就像肥皂泡一般虚幻。戳透浮华表象, 里面都是空。
处理我这件案子的正确流程是:发现案情的巡捕营将我收押, 上报给翻译院,翻译院决定是否移交刑部,刑部接到案卷后, 调查取证,最后审判、宣判。
按律,朝廷官员既可免枷, 又可在受审时免跪, 更不可受刑。
然而刑部的权柄实在太大, 不少尚书在这个位子上日渐膨胀, 变得霸道、专横,甚至蛮不讲理, 所以无视律法, 单凭主观断案的事情常有发生。
在外应酬时,我曾听过一个小故事:一位刚进刑部的年轻部员, 在翻阅大清律时,觉得“仆人与主妇通奸者斩立决,主人奸仆人qi则罚俸三个月”这一条律法明显的不公,尚书大人知道后,居然冷笑道:“谁定法谁说了算!”
可见在他眼里,法律并不是为正义服务,而是为统治阶层服务。这个统治阶层并不是单纯指皇帝,泛指除普通老百姓之外的一切特权阶层。
当然就包括高高在上的文人集团。
六部尚书,甚至内阁大臣,除皇亲国戚外,几乎都是正统儒家学派出身的翰林,都是天下文人的精神领袖。
他们既小肚鸡肠,又傲慢自大。容不下我,还得做出不屑与我斗的姿态。除了去抓我的李大人,没有任何一个高官露面。
李大人深知会有人来保我,未免夜长梦多,竟丧心病狂地免去过堂的流程,直接上刑。
首先是水刑。水桶旁边就摆着招供文书,让我签字画押。
知道我不会用毛笔,还‘贴心’得准备了羽毛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