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是皇帝在打猎期间赏赐给表现优异者的,被称为“行围褂”,只能在伴随皇帝围猎期间才能穿,在其他任何场合穿都属于违禁。
第三类黄马褂是赏给使臣的,领职前去外国谈判及互通友好的使臣们,会穿着黄马褂出国,相当于一种代表朝廷的正装,是国家的象征。
第四类是行军功论赏赐的时候,皇帝特赐给有军功的将军们的。
我这种属于无功获赏,大清入关七十多年都没几例。既属于特事特例,又在情理之中。大臣们艳羡不已,却都没法嫉妒。
按规矩,获赏后必需骑马绕紫禁城一圈以彰显皇恩浩荡。
当初我进刑部大狱,是带枷过市,尊严丧尽。
这一次,皇上特旨,让我穿着黄马褂,骑着高头大马,绕紫禁城一圈后,再重走当时入狱的路径,还诏令原刑部侍郎杜斌和直隶司李达为我牵马。
他们一个被连降三级,调往大理寺,一个直接贬出京城,去河南当县令。但对他们这种爱面子胜过性命的文官来说,给我牵马的屈辱,远远大于贬官。
两个人呼天抢地,要以死明志。
要在往常,朝中肯定有人为他们说情,但经过这件事儿之后,刑部的风评很差,甚至有人把他们和人人畏惧的锦衣卫酷吏相提并论。更何况,刑部自查还出结果呢,谁知道后面会揪出多少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