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寒暄到此,之后便分别进了房间。
周玉兰被安排在了别处,由两名丫鬟跟随伺候。
“这位金爷在上海很有名吗?”简初柒坐下后问道。
陈三:“我们爷排第一,他排第二或第三这个样子吧。”
“喔。”简初柒的嘴圆了圆:“那他好厉害呀,当然,二哥最厉害。”
陈二拿出茶具沏茶,道:“这位金爷可是白手起家,能坐到这个位置上,在整个大上海占据一席之地被人尊重惧怕,确实不简单。”
“明面上旁人都不敢谈论,这位金爷最初可是盗/墓积累的财富,手里攥着的钱可都是沾了血的,不干净,就是一路爬上来,没几具尸体垫着也不可能。”
发家倒也与简家相似,简初柒想,不过简家还真比不过这位金爷。
“他身上戴着这么些东西,又是玉啊金啊的,不怕招人眼球吗?”
桓慕珩:“在上海,这是金显贵最出名的爱好之一,其二便是出手大方,瞧见他手里盘着的玉球没有,品质上等,在他家里估计有几百个。”
“倘若在外面有人讨了他的欢心,使他开怀,随手便会是一颗玉球送出,或者别的东西送予旁人。”
“金显贵所用之物都要用最好的,他本人曾说,要在活着的时候享受一切。”
毕竟人死后一无所有的走,一了百了,就算埋进棺材里,也是放着落灰。
“二哥似乎很欣赏他。”简初柒道。
桓慕珩语气淡淡:“谈不上欣赏,抛开别的不谈,他确实是一个洒脱、并不虚伪的人,在生意上交个朋友倒是不错。”
“但一旦涉及到自身利益,若与他站在同一阵线倒还好,若是利益相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