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白玉堂和展昭走在前面,公孙和赵普走在后面。
展昭和白玉堂手上都拿着兵器,展昭兵器喜欢背在身后,比较斯文,白玉堂兵器喜欢随手拿着或者夹在肩上,看起来随意写。
赵普和公孙在后头就看着两个几乎身形完全一样,一蓝一白的背影各有各地潇洒,走着,不免叹息——这两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般配,小四子果然最有眼光!
公孙问,“对了赵普,你以前在江湖上走动过没有?”
赵普一愣,问,“你是说,混江湖?“
“嗯。”公孙点点头。
“呵。”赵普笑着摇摇头,“我从小就在军营里头长大,没混过江湖。”
“九九为什么当兵?”小四子问。
赵普瞄了他一眼,笑道,“我小时候一直生活在西北的边疆外族,一群小伙伴就是打猎骑马,日子过得很顺,我又遇到了高人教我功夫,十几岁的时候,有一次一伙外族欺负我们族男人少,来我们这里,想抢夺我们的牧场,还杀了我们的一个族人。我就带着一大帮子跟我一样大的孩子一起保卫我们的牧场,打退那些想要来抢东西的大人,一来二去,就打出名气来了。”
“那后来呢?”小四子问,“后来有米有打败那些坏人?”
赵普笑着点点头,道,“嗯,自然打败了,而且还收服了整个西北边疆的游牧族,大家集合了起来,居住区扩大成为城市,盖房建客栈酒楼,招呼过往商贾。牧场统一起来就很大了,大家一起用,族人也都成了朋友,如今很欣欣向荣啊。”
“九九好棒哦。”小四子拍手。
赵普挑眉——那是!
公孙也赞赏地点点头,“你还真有些治国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