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她捡回家之前,他过得惨是惨了点, 但也没把自己给饿死。
在哥谭,这可是个了不起的成就。
但这种担心只持续了一天,第二天早上罗拉起chuáng的时候, 就发现她的男孩子已经自己穿好了衣服——虽然只是在睡衣外面穿了外套;他还自己吃了东西——虽然是直接撕开了桌子上的面包包装,然后把所有面包都吃进了肚子;他还喝了水——罗拉买了一个很大的敞口壶,里面倒满了水, 是预备第二天起来以后直接煮咖啡的, 他一滴不落地全喝掉了。
虽然她的男孩子毫无疑问地脑子有问题,但他就像傻乎乎的小猫和小狗一样,完全有能力自理。
而且他还会刷牙——刷完牙会漱口吐泡沫,会洗脸——洗得不太好不过也能将就, 会用厕所——还会冲水!
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提前给他准备好吃的,jiāo好水费别停水,出门前检查好煤气和电器设备,让他自己待在家里几天时间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罗拉原本还打算不管出门有多远,每天都至少回家三次呢。
不过这样也很好,她的男孩子非常安静,一般只要吃饱喝足就会乖乖地找一个柔软温暖的地方坐着或者躺着发呆,有时候他也会站着。
但他到底是依靠什么因素来决定到底是坐着、躺着还是站着的,罗拉还没有搞清楚。
反正,偶尔的,就像养了一个太过温顺的,能够自己照顾自己的宠物的所有主人一样,罗拉有时候会忘记她的男孩子还在家里。
——不是真的忘记了。
——她还是记得他在家里的。
——就是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忽视掉他的存在,因为太熟悉他了。
把她的男孩子又搓又亲又揉了好一会儿,罗拉才想起来小姐姐:“哎呀,旺达!我们等会儿要出去逛街的!你选好衣服了吗?”
这么长时间里,只顾着傻站在一边看罗拉和她的男孩子之间的小游戏的旺达这才如梦初醒:“嗯?嗯?哦哦,我选好了。”
她胡乱地扫了衣柜一眼,凭直觉从里面拉出一件白色的长裙:“就这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