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出生于伯明翰,二十六岁。六岁父母双亡,十五岁因获得陆军奖学金被录入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就读,上了一个月预科班后直接跳到了标准军事班学习,两个学期共二十八周的课程,不论是战术,识图用图,通信,武器操作与使用还是组织指挥课皆获得了优秀,之后进入正规职业军人课程,不到一年时间因为成绩优异而被举荐提前进入部队服役,在军队里逐渐有了自己的名声,参加特种兵选拔成为同期所有士兵中的第一名,在基地受训两年后,被送往委内瑞拉的猎人学校,进行更残酷的集训,并获得第七届国际特种兵“勇士竞赛”的个人项目冠军。
虽然当年的比赛因为队友失利的缘故与团体第一无缘,但所有特种兵都知道有一个从大不列颠岛上来的女兵,远胜集训的所有爷们儿,战斗素养极高,战略意识强悍,单兵作战能力堪称恐怖,演练时只要有她在的队伍胜率会提高至少百分之二十。不仅仅如此,除了近身搏斗,格杀外,她还有一门令所有陆军士兵只要一想到就会头皮发麻,后背一凉的技能——
狙击。
简·多伊,代号“麻雀”,是当年唯一一个靠狙击而拿下“勇士竞赛”冠军的特种兵,曾创下4209米超远距离极限射击的记录。她从猎人学校集训完毕离开时,教官是这么对他身边的学员说的:
“‘麻雀’,从不失手。”
“从军一日,当时刻恐惧,与她为敌。”
作者有话要说:最聪明的玛丽苏 vs 最能打的清道夫
第38章 三十七
伦敦, 深冬的夜晚。
商店早早关了门, 静寂无人的街道只有路灯孤独伫立, 给每一位行人投下长而无声的阴影。
一阵沉稳而富有韵律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逆光将来人的身影拉得极长。她穿着黑色的羊毛大衣,长及脚踝, 腰部收紧,看上去精神而利落, 皮质高筒靴踩在水泥上掷地有声。黑色卷发掩埋在格子围巾下, 头戴暗红色的贝雷帽,只露出了一双银灰色的眼睛。她没有如一般女士那样斜挎着包,右手放在大衣口袋里,左手却提着一把足有半人高的提琴盒,黑色天鹅绒包满外身, 简洁优雅。除此之外, 毫无多余装饰。
拎着一把沉沉的提琴盒, 却仿佛对她毫无影响,步伐却依旧不急不缓, 犹如闲庭信步。她迈过一个又一个路灯, 最终来到了一户看上去与周围别无二致的公寓楼前,抬头, 门上的标牌上写着一行字,“贝克街221B”。旁边就是关门歇业的“Speedy’s”咖啡店。
她的目光渐渐上移,二楼紧闭的窗户,透过朦胧的窗帘, 隐约可以看见昏暗的灯光和一闪而过的身影。她轻轻呼出一口气,拉高帽檐,上前一步敲响了大门,然后微微退后,静静等待。
她能听见脚踩在陈旧地板上发出的轻微咯吱声,迟缓,杂乱,属于行动力和威胁程度较低的人。十秒后,门慢慢打开了,后面探出一张慈爱无害的脸,五官依稀能看出年轻时候的精致,穿着居家的毛衣长裙,留着一道小缝隙,疑惑地打量着这个深夜的不速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