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凉快。

(34)

从那之后,魔女不得不正视自己的心。

他爱浮士德。

比起圣经说的什么狗屁爱是恒久忍耐仁慈不自夸,他的杂念多得恶心,他想掐死浮士德然后泡进福尔马林里,一辈子都只属于自己一个。

魔女的自尊不允许他找一个卑微的人类告白,他贫瘠的词汇量只够骂人。是啊,他的嘴脏的要命,说不出好听的情话,手指沾满毒药,也写不出令人落泪的情诗。连他的花园都长不出象征爱情的玫瑰花。女巫突然很委屈,前所未有的心脏刺痛,讨厌自己的身份讨厌自己的魔法,却又不得不用梅菲斯特的方式解决问题。

小蛇现在喜欢他还是板上钉钉的,但以后呢?哪天班里转来个漂亮姑娘或者谁家的大小姐指不定就把浮士德迷走了。魔女生性多疑,擅猜忌,又爱往坏处想,尊严上更是不容许浮士德离开他。所以,狠毒就狠毒吧,他是魔女,就应该心狠手辣些。

五颗陨石碎块磨成粉,自己最亲密的龙舌兰的根,闰年开花的枸骨,这三样煮成浆糊,晾干后用处女的盆骨碾碎,最后用魔女的心头血——针插进去真的很疼——搓成药丸。

这玩意溶于水,不能见光,混在饭菜里也没有味道。

“爱情灵药——吃下它的人会对魔女产生蚀骨般的爱情。”

做好的晚上,梅菲斯特揉着自己的胸口,那里的伤疤还在疼,心脏更是缓不过劲来,甚至比采血的时候疼,坐在屋顶上对着手心的药丸发呆。

我八成是疯了吧,梅菲斯特想。他在学魔法的时候,做梦也没想到这个光看文字描述就疼的取血术自己会用得上。必须要在梦见施法对象的那一天抽出来,因为这时候血深刻的记着你要的人是谁。他现在浑身发冷,但又懒得下去拿衣服,或者说不太想下去。刚才浮士德在睡着时又埋在他胸前蹭,这家伙从小就这个习惯。顶到伤口的时候,梅菲斯特疼得哭了出来。那种酸涩和尖锐,比他几百年前被一个骑士钉穿在十字架上疼一百倍。所以他才出来出喘口气。

“你在这里。”

“怎么~没有梅菲斯特哥哥就睡不着?”魔女调笑到。

“如果我说是呢?”

魔女愣住了。然后叹了口气,把手里的药丸递给浮士德:“吃了吧,安神的。”

浮士德接过来就吃,嚼了两下皱紧眉头:“好苦……感觉更睡不着了。”

是么。梅菲斯特暗自想。原来我的心是苦的。其实他希望浮士德多嚼一会儿,毕竟这是他宝贵的心。但又希望他囫囵吞下去,因为这药太苦太苦了。

想起昨天自己干了什么荒唐事,梅菲斯特就想死,于是他开始躲着浮士德。他都做好被粘人成蛞蝓的浮士德烦死的准备了,但是好像什么都没发生。做好早饭,安静的吃掉,浮士德去洗碗。洗完还去浇花,接下来给药院子除草,再然后去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