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或者,不需要刀锋,只需要一片玻璃,桌子上放着的铅笔也行,刺破青色的血管,像大马士革花朵汁液一样的殷红血液就会涌出来洇染她的脸庞和柔软的金发。

但像每次想法出现那样,最后都会被熄灭,不是因为舍不得,只是想看她到底能做到哪一步。

不过,超出杰罗姆意料,她能做的比自己想得要多,这也是为什么杰罗姆手里的刀锋都落到她的颈上,却始终没有划下去。

芙丽兹也想杀了杰罗姆,这是一种可以让对方完全属于自己的方法,病态的爱和占有欲。不过她是真的舍不得,舍不得一个自己那么爱的人。

芙丽兹杀过很多人,但是没有真正地毁掉过自己爱的人,当然不包括背叛了母亲和自己的父亲。

他们两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样的人。

而杰罗姆对芙丽兹也并不是没有一点爱意,不然杰罗姆也不会无数次地想要杀死她。

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爱他,酒鬼老妈,冷血老爸,暴力的舅舅还有一个做了坏事只会推给自己的哥哥。只有一个人爱他,所以他想留住这份爱。

在所有事情改变之前,在爱情变质之前,留住它。

和杰罗麦不同的是,杰罗姆是被逼疯的,他曾渴望被爱,却只得到这世界所有无情的伤害。

杰罗姆最终还是放下了刀,而他本来的想法是杀了芙丽兹,再让她见证布鲁斯和哥谭的毁灭。

还是算了,那样太没意思了,杰罗姆还是想看看芙丽兹还能做什么,他想知道,这只愚蠢坚持的小猫咪到底会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