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不是酒鬼,但是偶尔还是要喝两杯的。

养伤的日子,滴酒不沾,可算憋死他了。

龙啸云开口道:“你的伤……”

“好的差不多。”李寻欢忙道:“只喝几杯不碍事。”

龙啸云颔首道:“也行。”

李寻欢唇角一勾,顿时喜上眉梢,手上的动作加快了许多。

看着青年一点小要求被满足便喜不自胜,龙啸云漫不经心地想着,上辈子若是不曾插足李寻欢与林诗音之间的感情,于他们三人而言皆是幸事。

李寻欢和林诗音有情人终成眷属,而他龙啸云或许会娶一个持家有道的贤惠妻子,即便无爱情,也相敬如宾。

他和李寻欢八拜之交,感情深厚,非比寻常。

李寻欢的下场他不清楚,但是以他龙啸云谨慎小心的性格,绝不会不自量力死于非命。

李寻欢吃两口卤牛肉,抿一口香醇的美酒,再夹一筷子毛豆烧鸡,整个人幸福的不得了。

酒足饭饱,李寻欢慢吞吞地收拾桌子,神色些微低落。

龙啸云在刷碗,原本李寻欢有心帮忙,自认为手脚麻利的李寻欢连着摔破两只碗,懵逼了好半天。若不是飞刀技术一如既往,他简直怀疑自己手残了。

家里唯有的两只碗摔破了,李寻欢对自己好心办坏事愧疚难当。

龙啸云没有责备手残党,不就两个碗,李寻欢舍得将家业送给他,让他摔两个碗又怎么啦,纯当岁岁平安。

收拾完桌子,李寻欢拿胰子洗手。

龙啸云瞥了一眼,无语地看着青年坑着头,仔细的连指缝指甲盖都不放过地清洗双手。

龙啸云:“……”

他活了两辈子,就没见过比李寻欢生活精细讲究的男人,仿佛上辈子那个整日酗酒形象颓废糟糕的小李飞刀只是假象。

注意到来自男人的打量目光,李寻欢循望过去,带着笑意的眼神透着些微疑惑。

“你……”龙啸云话音一转道:“过会儿洗手也不迟。”

李寻欢:“??”

龙啸云道:“你还有一身衣服没洗。”

所以,别指望他一个大老粗帮忙洗衣服,他自己都懒得洗。

李寻欢:“……”

李寻欢动作一僵,眼神一片迷茫。

洗衣服?

他低头看了眼男人买给他的新衣服,陷入了沉默。

衣服脏了,是要洗,可是他不会啊。

平日里有下人服侍,这种生活上的琐事,哪里需要他动手。

再说了,他是才高八斗的探花郎,谁敢让他洗衣服?

洗衣服?

不可能的事,他不要面子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