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定的几年?”

“三载。”

“那截你香火的,是什么来头?”

“是个野神,似乎受了什么伤在隆兴镇养病,蛊惑了一个巫祝替他发声,小神同他交过几回手,他很厉害。”河伯道。

“受了伤还打不过?”这河伯有点菜啊。

河伯被未来老岳父质疑,当即据理力争:“那野神警惕得很,从不下水与小神斗法,河伯的法力在岸上,能发挥的不足五成。若是在水里,小神未尝没有一战之力。”

倒是非常狡诈,野神其实也有分好坏的,没有天庭封正的神都是野神,有些野神受村子供奉,就会选择庇佑村庄,但有些则不然,即便一开始许已好处,到最后只会连本带利地收回。

谭昭忽然问了一个不太相干的问题:“在没发大水之前,隆兴镇富裕吗?”

河伯想了想,他也不过来了十年,倒是记忆清晰:“就普通往下的水平啊,饿不死,但绝没有现在这么好。”

“怎么个好法?”

“田地每年都大丰收,偶尔还会有商旅路过,那些走南闯北的客商出手爽快,很受镇民欢迎。”当然河伯也知道,这些都是村民去求野神求来的。

有求必应的神仙,自然信众的信仰非常深厚。

谭昭啧了一声,反问道:“你就从没想过,他能以你的名义偷取香火,他的真身是什么?”

河伯一楞:“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