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哪吒已经打出了火气,要不是杨戬及时揪着人走,说不定要打个三天三夜的。孔宣打了一架,觉得这小孩儿有些意思,见人离开,顺手把人兵器又还了回去,不过态度非常嚣张,杨戬差点都么拉住哪吒。

“怎么样,本座厉害吧?”眼神暗示。

谭昭立刻表示道:“你酒有了。”现实得就像这残酷的人间一样。

孔宣的府邸,在三山关不远的黎川城中,装潢非常具有本人的着装特色,红色基底色,一看就是富贵人家。

谭昭见到了阔别没几日的林泉,但他虽然养过不少娃,还这么小的小崽子却从未养过,连抱都不知道怎么抱,没尝试了三分钟,就决定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术业有专攻,人就要承认自己在某些方面不大行。

殷商时期,人间虽较以往发展了许多,但见识过后世繁荣模样的谭某人,逛了两天就不想出去逛了。

民风淳朴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商贸业的极度不发达,倒是如今灵气充裕,空气里的灵气都能滴出水来了,天材地宝漫山遍野的,谭昭爱上了登山运动。

“又挖了什么好东西回来啊?”孔宣饶有兴致地开口,调侃意味非常重。

谭昭大手一挥,手里挖的东西齐齐落在地面上:“看着可人就都摘回来了,等确认没毒,要不做成蜜饯,要不酿酒,都成。”

该死,孔小鸟一爱喝酒,二爱甜食,想了想这人的手艺,他立刻积极地站起来:“来来来我帮你!”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准圣。

“说起来,你也是金仙水平的仙人了,怎么……”

谭昭手里的仙草吧嗒一声就掉在了地上:“你说什么?金仙?”

“不然呢,你难道没有发现自己已经重塑身躯了吗?”孔宣也有点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