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9页

这就有些难办了,一人一鸟相互一看,各自在对方的眼睛里找到了搞事的气息。

说起来,某鸟曾经答应过他,说等他到了大罗金仙,要去套道德真君的麻袋的。谭昭的要求不高,就随便套几个金仙练练手就成。

“走?”

“走!”

一人一鸟达成高度一致的默契,现在人间修士哪里最多?战场上和朝歌,两相对比,谭昭选择朝歌。

以他脸黑的程度,在战场上很容易被误伤,甚至被针对,还是不要了。而去朝歌,还能去看看纣王,如果大王身上的金光损耗了,他还能补给人一点儿。

这点儿金光的损耗,他还是非常承受得起的。

“你确定去朝歌?”

“怎么,不敢?”

在孔宣的字典里,就没有不敢二字,于是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他们的云头就到了朝歌城外。

谭昭如今大小也是个大罗金仙了,论实力绝对吊打城中999的人,他只简单用法力改变了一下外貌,就跟孔宣进了城。

哎呀,朝歌城中,果然好多修士啊,而且好多都是各方势力派来的探子。

“朋友,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孔宣忖度片刻,遂点了点头:“还算凑活吧,身上有些孽债,可以试试。”

于是半刻钟后,谭昭拿着剑“友好”地请了这位道友切磋,果然了解了许多他的知识盲区,唔,或许也是孔小鸟的。

一人一鸟干劲十足,一口气连挑了十个,搞得朝歌城里的探子和修士人人自危,有些甚至都躲出了城。

“原来你们人族修炼,是这样的啊。”

谭昭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