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d对着电视机里男女主角的生死离别傻笑,Griffith狐疑地看了看他,Reid连忙收敛。
他走到桌前,发现自己的盘子旁边摆了叉子和勺子,而且花纹不同,明显不是一套。他下意识往Griffith的盘子看了一眼,发现他摆的是筷子。
为了方便,Griffith做了炒饭。Reid扒拉了几下,问:“你这个是扬州炒饭吗?”
“扬州炒饭”几个字是中文,Reid说的挺标准,Griffith颇为意外,随后笑道:“不,炒饭就是炒饭,把饭菜混一起炒而已,味道一般不错。”
Reid挖了一勺,胡萝卜和火腿肠都切成丁,混在金黄的米粒里:“刀工不错。”
Griffith不知想到什么,笑了:“毕竟我是法医。”
Reid到喉咙的食物还没咽下去,哭笑不得。
Griffith不了解Reid的饭量,但是看他弱不禁风的身材,觉得他应该吃不多。这就导致Reid没吃饱,可怜兮兮地望着Griffith的盘子——他还剩一大半。Griffith愧疚地说:“没了。”
Reid摇头:“不用了……”
美国人口味偏甜,哪怕是最正宗的中餐馆,都会放很多桂皮。这也是Griffith不喜欢在外吃饭的原因。他自己做的没有甜味,反而加了不少辣酱。Reid吃不惯,勉强吃完还不饱,更不好意思跟Griffith说。
最后,Griffith把明天早餐的三明治拿出来,Reid才吃饱。
吃完饭自然不会忘记Reid来的目的。他不知道出于什么动机,神使鬼差地带来他梦里的那本诗集。
Griffith翻了翻,扑哧一笑:“你怎么买了一本诗集?我不擅长朗诵。”
这和梦里的台词莫名对上了,Reid心跳漏了一拍,在他身边坐下。
他们呆在客厅的沙发上,Griffith不经意地问:“你想学哪首?”
Reid报了页码,Griffith扫了一眼,意味深长地看着他。
那正是Reid梦到的情诗。
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当初Reid梦到不是意外。他那时确实在学习,不过他已经学会了。这种事实他当然不会说,可是居心不良,Reid的小动作便多了起来。
可惜他的“居心不良”和Griffith以为的“居心不良”不太一样。
“挺好,诗不长,我先示范一遍。”Griffith给他一个“我懂”的欣慰微笑,一字一句地开始念。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於是把我化做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为了让Reid看见字,Griffith选择侧身坐,手指随着自己的声音慢慢挪动。他的脑袋就在Reid眼前,只要Reid向前倾,Griffith的背就能贴上他胸口。这个尴尬的位置导致Reid一动不敢动,支撑身体的手臂都要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