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妨。”

*静书就是辉儿,看到父母爱情觉得太他妈惨了,弟弟妹妹也太他妈惨了,所以被斗姆元君收留之后才特意改头换面变了个样子,来帮助父母避祸的。

第三十章

缘机仙子点起谜途香,大梦三生之时,春去秋来,人间又是一年。

不知不觉,旭凤在齐家已经住了整整两年。两年过去,家中人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就连润玉的大哥,也因为他这一年循规蹈矩、和润玉“似乎”保持着距离而和颜悦色了很多。与此同时,他因生得漂亮俊美,在当地也颇有了些美名,每每出门,也总有些怀春少女在街角巷尾、偷偷摸摸地打量他,有胆子大些的,甚至会当着润玉的面打听他。

这日润玉自茶楼回家,一见旭凤便对他招招手,笑道:“给你个好东西。”

旭凤在人间这两年无父母庇佑,因而长大懂事了很多,他渐渐晓得了很多道理,不像从前只想着和润玉赖在一起玩耍,反而时常呆在家里练武读书,润玉见他有长进,便也露出十分开心骄傲的样子,这么一来,润玉出门打理生意,他心里再想去,也只能忍住不去。

润玉一回来,他的心思就没在书本上了,耳朵竖起来听着动静;润玉再一招手说要给他东西,他马上乐颠颠地扔了书跑了过来,靠近了刚想抬起手去抱润玉的腰,又只能生生忍住,两手攥成两个拳头捏着,努力板着脸做出老成持重的样子走过来。

润玉看在眼里,觉得这孩子装出大人模样的样子真是又可怜又好笑、还带着十分的可爱,他心中涌起一股半是怜爱半是心疼的感情——近日来旭凤突然长高长大了不少,润玉瞧着他,便时常有这种感觉,好像已经无法再将他当做个孩子了似的。

说好了给凤凰三年想清楚,若是他自己先忍不住破了戒,那——那可就真是言而无信、贻笑大方了。旭凤这一年来规矩守礼,也不再那么黏他,也不再将那些“喜欢你”之类的话挂在嘴边,兴许他已经改变主意了。

这两人,一个自诩年长,不肯占人便宜,一个爱极生畏,小心翼翼地保持着距离,生怕心上人恼了自己,两人都守着界限,想捅破又没有勇气。

旭凤走到润玉面前,沉着声音道:“……兄长。”他思索过后,明白“哥哥”是小孩子撒娇才说的,便不再喊“哥哥”了,更不敢像从前那样理直气壮地喊“玉儿”,润玉笑了笑,从袖子里取出一串紫晶手串递给他。

旭凤欢喜得登时就把那些什么规矩啊、什么礼数啊的,全忘在了脑后,润玉给他带了礼物,虽说只是普通的晶石,颜色也很艳俗,可只要是润玉送的,就都是好的。

他把手串戴上,这紫晶在阳光下颜色五彩斑斓,珠子里还穿了一枚蝴蝶吊坠——像个女孩子的玩意儿,幸好他皮肤白,戴着也不难看,其实他心里盘算的另有其事:润玉在天界时身上时常戴着一串人鱼泪,蓝盈盈的,可好看了,旭凤已经想好了,待润玉答应了他,他就要那个做定情信物的回礼。

——他倒没想过自己那个歪歪扭扭的荷包值不值人家一串世间少有的法宝。

润玉看他低着头摆弄吊坠,像是爱不释手的样子,便笑着道:“喜欢吗?”

旭凤下意识地道:“喜欢!”就是丑了点,贵在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