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我问。
“我有个好点子。”他说,“晚上我们去树林里看萤火虫好不好?”
“为什么?”
“不要问为什么,去不去?”
“欸有你这么不讲理的吗?”
“去——不——去?”
我瞪着他,没有说话。半晌后,我松开撑着沙发的手,头往后一仰,叹了口气,“去。”
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反正他想我去,那我就去吧,我不想思考那么多了。
晚上,我站在大宅门前,温暖的灯光从我头顶洒下,我望着还没完全黑下来的天,思绪飘到了远方。
莱斯特从大宅出来,他穿了双崭新的牛津皮鞋,白衬衫和西装长裤烫得没有一丝皱褶,手里拿着跟我一起买的挡风斗篷。我仍然望着远方一点一点暗下来的天,根本没注意到他出来了。直到他拍了我的头,我才吃痛地转向他。
“走啦。”他往树林的方向偏了偏脑袋。
“过了那么多年了,不知道那些萤火虫还在不在。”我捂着头,连忙跟在他背后,不满地碎碎念。
“一定在的。”
“我是说…我们都长大了,也搬去伦敦了,萤火虫会不会也跟我们一样,早就不在这里了?”
下一秒,莱斯特便一把挽住我的脖子,嘻笑道:“别那么有创意,我想萤火虫应该不会像我们爸爸一样任性的。”
我们走在广阔的山坡上,方圆几里内没有一个人。夜晚渐渐降温,带来冷飕飕的风,风穿过石头间的缝隙,发出呜呜的低鸣。住在高地令人又爱又恨的一点就是:白天日光普照,微风清凉;到了晚上却气温骤降,寒风凛冽。
走了大概五分钟后,一片茂密的树林呈现在眼前,我们在入口伫立了一会,莱斯特提醒我,“如果你怕的话要说喔。”
“哼,我怎么可能会怕。”
话语刚落,一声刺耳的鸣叫划破寂静的夜,伴随叶子沙沙落地的声音,两三只乌鸦从树上飞向墨色的天空。我惊叫了声,一把抓着莱斯特的胳膊,直打哆嗦。
“哈哈哈哈你看你。”
一秒后我恼羞地松开他的胳膊,推着他往前走,自己默默扯着他斗篷一角,跟在后头。
过了那个小树林,前面是一条河流,河流的对面通往更深更大的树林,基本上是一个森林。右侧有一条小径,那条路则是通往更高的山丘。
我看着那条我昨天差点掉进去的河流,顿时鼻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