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英理简单地整理了资料。

这是一件不难的案件,以织田作之助提供的资料,以及相关的证人,要赢过案子并不难。但关键是她要知道,织田作之助想要什么样的结果,她可以往哪个方向施力。

**官:「请告诉我们你的真实名字,以及在本案中你被指控时所用的笔名。」

织田:「我的名字是织田作之助,在本案中我被指控时所用的笔名为织田作。」

辩方律师妃英理:“请问您能告诉我们你目前的职业?以及您什么时候开始正式写作的?”

织田:“我目前的职业是小说家,从我十四岁开始正式写作,二十岁因短篇小说《雨》的出版而正式以小说家出道。”

妃英理:“那请问一下,您目前为止创作了多少部作品?”

“请问是指面世的,还是指也包括自己的练笔?需要是完结的吗?”织田作看向妃英理的方向,问道。

妃英理纠正了自己的发问:“或者,织田先生你能告诉我你从立志成为小说家之后,你一共写了多少字吗?”

“我从十四到十九岁间每天坚持写四百字短篇故事,二十岁到现在为止,每天都会坚持写两千字小故事,不包括出版的内容。”

“那这样粗算起来,你已经有三百多万字数,共计三千多篇故事。”妃英理说完之后,回头向着**官和原告席望去,说道,“这说明织田先生并不是如原告汐见小姐提出控告时所说的,他并没有足够的写作经验,只有微薄的两部作品,而且还是只能靠抄袭博名。”

“好的,”妃英理继续问道,“织田先生你能告诉我,在这么多篇练笔文中,你有几篇是用在最新作品《子守歌》的创作上?或者说,是否有出现融合世界观或者剧情的情况?”

“连载版的《子守歌》用了大概二十五六篇的灵感,真正用上情节的是……”

控方律师:“抗议,庭上,这件事和本案无关。”

法官:“抗议无效,被告请继续回答。”

“大概有七八篇。”

妃英理继续说道:“那我想问一下,现在这些练手文是否还依旧保存在手上,可以作为证据支撑你现在的发言?”

“是的。”

妃英理再次问道:“所以你会重新使用你以前练手并且没有被发表的文章,进行再次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