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恩从来没有把能力用在生物体上,也不知道竟然是这种效果。

唐恩的肉体将残缺的别墅纳入自己的身体,形成了一个扭曲的怪物……

怎么说呢,就是外面包了一层皮,里面是房子,琼森估计唐恩的骨肉已经彻底被房子揉碎了。

最恐怖是——他竟然还活着。

“啊啊啊!!”路人发出尖叫,还好1998年尚且没有智能手机,否则这一定能刷爆朋友圈。

“好恶心,呕——”

琼森跑到角落里,不叫别人发现他,恍然之间,才明白了这些丝线真正的用处……

这时太阳升起,第一缕阳光露出头来,轻吻大地,唐恩的嘴一张一合,不知所措。

那一刻,他心中想到的是——

我终于又见到太阳了。

如果可以,我再也不想躲在寒冷的角落里了。

琼森睁大双眼,静静的看着唐恩的碎裂成沫,消失于晴朗。

就像雪溶于日。

————

琼森赢得原因,主要是替身能力+速度很快(有a+的速度,可以接子弹)+唐恩本来就是对dio有阴影,他是一个喜欢阳光的执着的男人,所以很痛恨dio,一直想找他复仇战胜自己的恐惧。但是他很恐惧dio,同时忽视了琼森的力量,不管怎么样算智胜吧,如果你看的不爽,那是我写水平有限,不要喷我,或者忽视战斗继续看下去,大型的战斗不会很多,我会尽力写好,毕竟人是要进步得嘛。

第12章 我称它为——(三更求票!!)

唐恩·安迪溶于初生的第一缕光芒,在日光之下绽开,身上的皮肉爆裂成了粉末状的东西,由于鲜血也是尸生人的一部分,所以一并化作荧光色的类似于雪花的东西开始消失在阳光之下。

琼森情不自禁的伸出手,然后扑了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