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恩从来没有把能力用在生物体上,也不知道竟然是这种效果。
唐恩的肉体将残缺的别墅纳入自己的身体,形成了一个扭曲的怪物……
怎么说呢,就是外面包了一层皮,里面是房子,琼森估计唐恩的骨肉已经彻底被房子揉碎了。
最恐怖是——他竟然还活着。
“啊啊啊!!”路人发出尖叫,还好1998年尚且没有智能手机,否则这一定能刷爆朋友圈。
“好恶心,呕——”
琼森跑到角落里,不叫别人发现他,恍然之间,才明白了这些丝线真正的用处……
这时太阳升起,第一缕阳光露出头来,轻吻大地,唐恩的嘴一张一合,不知所措。
那一刻,他心中想到的是——
我终于又见到太阳了。
如果可以,我再也不想躲在寒冷的角落里了。
琼森睁大双眼,静静的看着唐恩的碎裂成沫,消失于晴朗。
就像雪溶于日。
————
琼森赢得原因,主要是替身能力+速度很快(有a+的速度,可以接子弹)+唐恩本来就是对dio有阴影,他是一个喜欢阳光的执着的男人,所以很痛恨dio,一直想找他复仇战胜自己的恐惧。但是他很恐惧dio,同时忽视了琼森的力量,不管怎么样算智胜吧,如果你看的不爽,那是我写水平有限,不要喷我,或者忽视战斗继续看下去,大型的战斗不会很多,我会尽力写好,毕竟人是要进步得嘛。
第12章 我称它为——(三更求票!!)
唐恩·安迪溶于初生的第一缕光芒,在日光之下绽开,身上的皮肉爆裂成了粉末状的东西,由于鲜血也是尸生人的一部分,所以一并化作荧光色的类似于雪花的东西开始消失在阳光之下。
琼森情不自禁的伸出手,然后扑了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