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它们并不仅属于这个国度的王者,更属于他的子民,他的森林。
“伊凡,你怎么这么慢呐!”
兀自沉思间,清亮纯净的童声蓦然响起,一不留神,一个小不点儿冲了过来,差点直接撞上他的腿。
“唉,殿下?”
莱戈拉斯今日穿得很漂亮,银白色的礼服将将垂至脚踝,领口处别了一颗白色宝石。淡金发整整齐齐地梳在耳后,露出美丽光洁的小脸。冰蓝的两只大眼睛笑盈盈地冲他看,猛一瞧,还有点像缩小版的精灵王。
“都说了今晚会很好玩嘛。”小家伙牵着他在精灵群中钻来钻去,嗓音里带着难以抑制的愉悦,“你都要走了,我带你去个很好玩的地方。”
歌舞欢宴在精灵王的子民中实属寻常,今夜与往日唯一的区别只在于当他们看到可爱的王子殿下时,会特意低下身来,以森林精灵的方式为他祷告祈福,并送上一句生日快乐,绿叶王子则报之以开心的笑脸和一句真心实意的“谢谢”。
国王至今还未出现,据说是在迎接远道而来的贵客。
而莱戈拉斯拉着他一边往外走一边嘀咕:“贵客?埃隆叔叔怎么还是贵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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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歌谣?”埃尔隆德失笑,拿惯了医用刀的手轻巧熟练地揭开那块银箔面具,在精灵王的面上洒下最后一层药粉,“哪儿来的人类,歌谣有这么大的魔力?”
“他的国度,在极东之地。”
“极东之地?”
“是,鲜少有人能至的地方,或许曼威和瓦尔妲从泰尼魁提尔山上的宫殿向外张望时,可以望见吧。那里的文明,并不逊于我精灵一族。”
“那,我来的时候听到的那阵乐音……”
“他有件乐器,在那个地方,是王族所有的东西。”
“什么?”
“来自古老东方的琴,焦尾。”瑟兰督伊抬眼看着他的老友,“你知道,我曾经在那些地方逗留过一些年头。”
吴人有烧桐以爨者,邕闻火烈之声,知其良木,因请而裁为琴,果有美音,而其尾焦,故时人名曰“焦尾琴”焉。初,邕在陈留也,其邻人有以酒食召邕者,比往而酒已酣焉。客有弹琴于屏,邕至门试潜听之,曰:“嘻!以乐召我而有杀心,何也”遂反。将命者告主人曰:“蔡君向来,至门而去。”邕素为乡邦所宗,主人遽自追而问其故,邕具以告,莫不怃然。弹琴者曰:“我向鼓弦,见螳螂方向鸣蝉,蝉将去而未飞,螳螂为之一前一却。吾心耸然,惟恐螳螂之失之也,此岂为杀心而形于声者乎”邕莞然而笑曰:“此足以当之矣 。”
年少的伊凡在读《蔡邕传》的时候并未预见到有一天他会遇见那位“弹琴于屏”的客人,也更未料到许多年后当他跋涉至一方完全不同的土地,精灵王会一眼认出他的焦尾。当然,这两者的奇妙关联,他是更不会想到的了。
“蔡邕的性子很对我胃口,因此经常过去喝酒论乐。”那位古书上记载的不知名的客“人”此时这样说,“那日我亲眼见着他从火中救出一块奇木,精心制作为琴。那琴音色奇美,是世间罕见的珍宝。美中不足的是它的尾部已被烧焦了,因此那地方的人类后来称它为焦尾。你曾说人是怎样,音乐便是怎样,他与你所言岂非有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