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灵活度远胜力量的西尔凡精灵而言,其实箭才是我们最好的武器。这也是我国向来多箭手的缘故。
但是刀不一样。
从第一次握住刀柄的那一刻,我就迷上了它。
手中持了刀,便没有了选择的权力。
直面大敌,横劈斜砍,你来我往,不死不休。利刃陷入皮肉,鲜血溅上面颊,死敌狰狞的脸转瞬扭曲,绝望的惨叫经久不断。
生命,热气腾腾。
布瑞安因此骂我,舍易求难,舍近求远,将自己置于那种险境还乐此不疲,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我得到一把上好的弯刀,用它割开了无数奥克的喉咙,虽未统领第三箭队,却也成为艾尔伦的得力助手。
我心满意足。
但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会用它独自劈开另外一条路,踏着满地尸骨与血肉,坐上全国军队统帅,大将军的位子。
一如我并不知道,我会用它割裂费丽手中的,我的披风,从此将自己剥离出她的生命。
从有记忆的少年时代到今天,我的生命中出现过两个最出众的女孩儿。
一个是我看着长大的小妹妹,那时候还是一团奶糊糊的小娃娃,被艾尔伦宝贝地养在家里,红头发绿眼睛,有着自由耀眼,烈火一样的灵魂,长大后降服了我们高贵傲慢又难搞的王储殿下,最后成为了我们的王后。
另一个如今被禁锢在我掌下,满眼是泪,长发散乱,恨不得用目光杀死我。
我看着她,像看着当年跟随从西边来的银发精灵首领跋涉至此,在东迁的路上失去全部亲人的小姑娘。
那时成年精灵们忙得昏头转向。已决定结束森林的混乱,力拥欧洛费尔为主的义父命我照料她,原因无他,我一向很讨女孩子的喜欢,包括小姑娘,和比我大一些的小姐姐,而且露辛达打小就跟我亲。
我当然没有理由拒绝。
与露辛达那般耀眼的面容与生气不同。这个比森林之女大一些的女孩子瘦弱而安静,有一头月光般的银发,和一双冰冷忧郁的银灰色眼眸,衬着略有些苍白的皮肤,整个人像是失去了颜色的水彩,看着寡淡得很。
虽然应承了义父,但我其实并没有花多少心思在她身上。无非是时不时关心一下,送她些小玩意儿,在那些小崽子欺负她时帮她出头,做些讨人喜欢又让人感到温暖的举动。这些我轻车熟路,不然也不是人见人爱的亚尔维斯了。
渐渐的,她看我的时候的目光便比看任何人都要有温度。
这也正常。
我觉得我顺利完成了义父交代的任务,却从来不会去想那些目光里还有什么,虽然森林安定了下来,初初加入军队的我们要做的事却有很多。
比如训练箭术与刀法,间或宰几头扰我国土的奥克,比如在收到义父的信后帮他出谋划策,处理些让他焦头烂额的事情。其时王国初定,国王也险些累翻在王座上。而当初帮助他一手建立起王国的,那个传说中天纵英才的少年王子却在这时离开了王国,优哉游哉地去中洲外土闯荡了。
倒是潇洒得很。
我们北上,南下,在王国各境四处历练,很多年没有回去过。
我也很久很久没有见过她,很久很久没有想到过这个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