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掌灯时,陆奉天从军机处出来,依着原来的路向家走去,几名侍卫也照旧威风凛凛的,跟在他身后。路上有认识他的人,连忙对路过的他躬身行礼。
现在的陆奉天,可是真正的国家栋梁,皇帝亲信,他在朝中的地位,几乎已经牢不可破。就连宰相看到他,也要对这个女婿笑颜三分。
雪已经积得很厚,如果陆奉天没有因为身上玉石的掉落,弯下身去层找,他不会看见那个窝在墙角的乞丐,正在挖地面的雪吃。
天虽然暗了,可因为地面积雪的反光,也能勉强看清周围,更何况陆奉天的视力一向很好,所以他看得很清楚。
人要饥渴到什么程度,才会堑大冬天,挖地面的积雪果腹?自己在没有碰到那个人之前,好像也有过同样的行为……
弯腰检起那半块玉石,揣进怀中,陆奉天顺手掏出一锭银子,扔到了那乞丐面前。他没有那么多好心去同情这个乞丐,这样做,也只是对过去的自己付出一点意思罢了。
正在吃雪的男子,看到了滚到自己面前的一两银锭。
一两银子三次,多出一钱是赏你的。
男子笑了,泪不经意的从眼角滑落。
“谢大爷赏赐。”
陆奉天已经走出五步远了,突地,他站住了脚步,像是听到什么不可思议的声音般,把身子僵硬的一点点转了过来。
看到那人一步一步又走了回来,男子连忙抓起地上的雪,和着墙边的脏泥乱抺到脸上,他不想把这副样子给那人看见,他不想看到那人眼中的鄙视或同情,一点都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