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战地之光》而在好莱坞初崭头角的解雨臣,尝了第一部电影天时地利人和的甜头,就以为成功是很简单的事儿。那年他才华横溢,昂首挺胸,踏进这五光十色的名利场不过寥寥几年,忘了那些站在巅峰的人,是经历了怎样的辛酸劳苦才爬上顶峰的。
这一次,他跌进了低谷,尽管并不是因为他的失足。
慢慢的,经纪人安排的采访和商业活动越来越少,送到他手里的合同和剧本越来越少,日程表越来越空,最后到了整日百无聊赖的地步。吴邪的境况也十分不好,那部电影受了许多诟病和挑刺,他也被连累,失去了一大制作商业电影的剪辑机会。
吴邪退掉了自己的公寓,搬来与解雨臣同住,共同分担房租。有那么一段时间,两人都需要为吃饭发愁。
其实只靠着两人各自的积蓄,短期内也能过得不错,但解雨臣绝非池中之物,自尊心强,不肯坐吃山空,就一面仍为事业奔波,一面去了一个爵士乐酒吧兼职。提琴手在交响乐队中很受重视,首席小提琴手的地位仅次于指挥,在爵士乐队里则正相反。解雨臣原本是站在舞台阴影处当配音的,只用揉弦两个小时,后来被酒吧老板扯到了追光灯下,夜夜狂欢到凌晨,吴邪认为除了一天只能睡三个小时以外,他活得不算太辛苦。
“你看啊,同样都是揉弦,只是多揉了几个小时而已,薪水就翻了两倍。”吴邪是个苦瓜秧子,苦习惯了,这会儿在谆谆教导生不如死的解雨臣,“而且每天都有人给你捧场,你往台下随便转一圈,啤酒随手拎走,小费随手拈来。还不知足?”
“……知足,当然知足。”解雨臣躺在床上,用眼白看他,“陪酒肯定比揉弦赚钱,你给我挑身衣服吧,我今晚就上,豹纹怎么样?”
吴邪哈哈大笑。当晚解雨臣果真换了衣服陪酒去了,不是豹纹,而是清清爽爽的粉衬衫白长裤。明明是二十五六的人,往镁光灯下一站,却像十七八岁。
他坐在一把Sicis的漆木高转椅上,把小提琴换成木吉他,弹了一晚皮尔佐拉的探戈舞曲。吴邪结束工作后去那家酒吧坐了一会,满场都是女人们的心形眼。
当晚解雨臣躺在沙发上数钱,笑得合不拢腿,请了吴邪顿大餐。晚上两人在地上喝龙舌兰,身下是Abyss&Habidecor的地毯,锦边白芯,混织的孔雀羽在只有月光的室内浓郁成墨绿色,这是他们在刚合租时去军械库艺术节挑的,现在是屋里最值钱的物件,足有两万美元。他们卖光了唱片、旧书和摆件,却很有默契地没有动这块地毯。
在这段黯淡的相依为命的时光里,它是从另一个世界投来的光线。
微光一一画地描出解雨臣的轮廓,他仰头喝了一口酒,扇子似的眼睫半阖着,下颏的线条仿佛是雕刻出来的一样,透着种说不尽的俊秀和风流。吴邪静静地凝视了他一会,忽然说,我给你写歌写词,你去驻唱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