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例行巡检。”

来胡同小巷巡逻的警察算是对这段地界儿比较熟悉的人了,因此语气倒还好,真的只是例行问了季言之几个问题,就揣着记录小本本开始敲胡同小巷其他住户的大门。

维持城市治安的警察们走了后,季言之便利落的将大门一关,开始继续吃饭。兄弟两人解决了大半的鸡汤和炖得烂熟的鸡肉,便把嘴巴一抹,闪身进了里屋睡觉。

一夜无梦,只除了某个熊孩子以梦游的方式走到墙角跟的位置撒尿。

第二天季言之早早就起了床,淘米用剩余的鸡汤煮了一锅稀饭。

季言之是最不耐烦做早饭的,只是连专卖云吞面的小贩都在昨日收拾东西带着家人往沿海城市跑,季言之不选择自己做早饭的话,就只有啃干巴巴的干粮。

季言之一个粗枝大叶的大老爷们,啃干粮也没啥。但是小孩子的胃精贵,好吧,是被他养得精贵,但他乐意在即将全面积爆发抗日战争的年代,将唯一的亲人养得精贵。

福哥儿用牙粉刷着一口白牙,咕噜咕噜将嘴巴里的泡沫吐了之后,便开始洗手,然后就坐到了石桌子旁等着吃早饭。

早饭很简单,鸡汤加水煮的稀饭,一盘酸辣可口的泡菜。还有一碟据说宫廷手艺的豌豆黄。

“哥,你今天出门吗?”

吃完早饭,福哥儿在季言之洗碗的时候,蹲在一旁,用渴望的眼神望着季言之,显然是想要季言之出门的时候带着他。

季言之果断的拒绝了福哥儿的渴望。

“福哥儿听话,有你在,哥哥会分神的。”

福哥儿扯了一下嘴巴,开始说出了每次季言之出门都会说一遍的话。“要乖乖待在家里听话,不管是谁,就算是哥哥敲门也不要开。我都会背啦,哥哥可以不必重复了。”

——今天总算没有再叫阿玛了。

季言之抿了一下唇瓣,冲着福哥儿做了一个鬼脸,便飞快的窜进了里屋,出来时手中拿了一包油纸抱着的东西。

“这是什么?”

福哥儿探脑袋,好奇的看着季言之手中的用油纸包得好好的东西。

“手|枪。”

季言之打开油纸包将自己抽空自制用来防身的,小巧却威力等同于沙漠之鹰的手|枪,递给了福哥儿,然后手把手的教导他怎么换子弹、怎么用枪。

“哥哥在里屋的床上放了一百颗子弹,如果哥哥到了晚上都没有回来的话,记着手|枪时刻不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