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撩妹更胜撩妹儿的话语,让林方的脸一下子又染上了红晕。那抹嫣红,就好像漫布苍穹的朝霞一样艳丽而又引人沉醉。

林方有些局促的挪动了一下脚后跟,在地上点着画了一个小圆圈。

“我去抱柴火。”

季言之看着林方有些慌张的背影,突兀的勾起嘴巴,轻笑起来。

季言之单手拎起被他捅得身上全是血窟窿的尸体,往河边走去。身后林方抱着一大捆柴火紧紧跟随,一前一后的走到了河边。

莽荒年代的人们大多并不知道怎么生火。他们日常用的火都是偶尔遭遇雷电袭击森林起火之时小心翼翼保留下来的火种,很珍贵,部落里平时都是有专人看护的。

而怎么生火,对于只了解钻木取火的林方来说,或许还要进行实践才能有效的掌控。但是对于连火折子都能随意制作的季言之来讲,生个火烧尸简直不要太容易…

所以当刚踏足厄运丘原就失散了的鹰部落的人找上门来时,已经死得不能再死的伪?天命之女已经化成了渣渣被丢到河里去喂鱼了。

没有证据表明伪?天命之女到过厄运丘林,鹰部落的人找了一圈后,就只能无奈的将搜寻他们部落少主踪迹的工作暂时放下。而由于寒冬已经临近,他们不可能冒着风雪的吹打,以生命作为可能会出现的意外为代价回他们位于高原丘陵地带的鹰部落,那么自然而言,季言之和林方所住的木房子就被鹰部落的人看上了。

季言之所取代的原主本身是一个四处流浪、居无定所的流浪儿,在这个连食物、衣物都是奢侈品的莽荒年代,四海为家居无定所的流浪儿要想长得高高大大,那是绝逼不可能的事。

即使有季言之忍住疼痛,运用特殊的功法,将自己骨骼往上拉长了一截儿,但季言之的个头在莽荒时代只能算中下等。更别说逍遥派的功法好多都趋向于养生。

这养生养生……

养到最后,身体是顶棒儿,但要想有一看就强壮、富态的横肉,那也是绝逼不可能的事。所以季言之目前整个形象就是清隽修长,君子如风,霁月如光的世家哥儿样子。

林方来自后世的二十一世纪,自然吃‘斯文败类’这一款儿的男朋友。但在当下嘛,除林方以外的人,对季言之的定义却是弱鸡、小白脸。总之反正这个时代的人看到季言之第一眼都会觉得,季言之不要太好对付。

当然了,这只是眼睛带来的错觉罢了。

事实上,那几个在房子附近徘徊,‘光明正大’商量怎么杀了季言之霸占林方的鹰部落的人之所以还活着,不过是因为季言之对他所布下的防御阵法十分的有信心,即使是超简易版本的,那也不是几个仗着牛高马大就牛逼哄哄的原始人能够对付得了的!

于是后续发展真的很显而易见了,几天一场超大风雪过后,季言之早上出门之时,在陷阱里收获了一头断了腿儿的麋鹿和几具被冻僵的尸体。

这回将断了腿儿、但是还有气儿的麋鹿带回家的时候,季言之难得好心的挖坑将几具被冻僵的尸体给埋了。

“这天可真冷!”林方带着厚厚的皮套子不断的哈气。“季哥,你教我练武呗,不然我这身子骨还不知道能熬过几次暴风雪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