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拉埃跟他聊起了他的伦敦生活,主要还是因为想从侧面了解伦敦的衣食住行。阿瑟也给德拉埃写信,但几乎从来不说这些生活琐事。

“房租占了开支的大头,想要找到一个提供膳食的住所很不容易……在外面吃饭太贵了。”文森特为了钱不够用深深烦恼,“我还要尽可能的寄钱回家,因为……我是长子。”

维塔丽留意到他提及自己是长子的时候有点奇怪,大概是性格问题?他很腼腆,主要都是德拉埃在找话题,她怀疑要是没有德拉埃,她和他可能会一直干坐着,没话可说。

90英镑,换成法郎才450法郎,根本不够在巴黎住上一年的,房租至少要去掉一半,225法郎还不够一天1法郎的最低生活标准,即使在伦敦可能也不太够用,就这他居然还要省钱寄回家——他怎么没饿死呢?

她庆幸给了阿瑟足够的钱,他不用支付房租,能有200镑,看来能过得还不错——当然没法跟加百列比,有钱果然很好呢。这么一想,顿时十分同情文森特了:加百列一年生活费足够雇佣10个文森特!

文森特说到房东太太是法国人,嫁给了一个英国新教牧师,来到英国生活,他在罗伊尔太太家住着很舒适;他的语言能力很强,母语是荷兰语,会说英语、德语和法语,荷兰语同英语、德语都是日耳曼语族,学起来相对容易,法语要稍难一点,但对他来说也不是很难;

还说到罗伊尔太太的女儿乌苏拉,母女俩在家里开办了一个私人学校,招收附近的儿童,教授简单的拼写和阅读,收取学费和伙食费;罗伊尔牧师去世之后,这是母女俩的主要生活来源。他喜欢孩子们,也喜欢罗伊尔家母女俩这种积极乐天的生活态度。

听着听着,维塔丽觉得他好像是……喜欢乌苏拉?哎呀!也不奇怪啦!20岁的年轻男人喜欢漂亮姑娘,多正常!只是看上去他好像还不是很明确自己的想法,不明白这就是“爱情”。

文森特说到已经推迟了返回伦敦的日期,要等从鲁昂回来才会返回伦敦,他拿到的佣金要寄回家里,他父亲是牧师,收入有限,家里还有众多弟妹,都还在上学,经济压力很大。

“你也可以考虑学画画,”维塔丽随口说:“你已经有了艺术鉴赏水平,懂得什么样的绘画是好的,为什么不学着画画呢?要是能像福兰那样,接一点绘画的工作,会比你的年薪赚的多得多。”

文森特一下子愣住了,“我?学绘画?”

“你喜欢绘画这门艺术吧?”

“……还行,”他低下头,摆弄着帽子的帽檐。“我喜欢那些优美的画作,一幅画好不好,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但很可惜,那些客人们绝大部分都没法分辨,像您这样的客人是极少的。”

维塔丽不禁一笑,“我的艺术欣赏水平可是很高呢!你可以考虑考虑,至少你学成以后不怕没有地方代售你的画作。”

“我……我不知道,我以前没有学过绘画。”

“谁不是从不会开始学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