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端上来的时候,香气就勾动了无数人的馋虫,二十双筷子就纷纷朝着它身上的各部位肉插去。
其中一双筷子表现的极为勇猛,于众多筷子之中不但顺利夹走了小鸡腿,鸡翅尖和一双鸡爪,还夹走了一块香喷喷的鸡脖肉。
简直不能忍了!
铩羽而归的其他人愤怒的朝着筷子的主人看去,竟然是一个年轻的样貌不凡的乞丐。
这……穿成这个样子,应该是乞丐吧。
宾客们有些不确定,但是见他利落的吃肉啃骨头的样子,又瞬间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除了乞丐,谁这么没礼貌的吃饭?
不,此人说不定是什么高手。
而且这里可是唐国国师的地方。
再说,这流水席的位置可难抢的很,丐帮在唐国的势力也不低,说不定这个就是哪个长老的弟子。
不好惹,别为了一口吃的和这样的人对上。
这样的想法在众人心里绕了两圈,只好重新去夹菜。
接下来第二道菜、第三道菜,最好吃的东西总是被李狗蛋一个人先夹走。
他的筷子总是伸的最快,夹的最稳,挑的也尽是好吃的部位。
到了现在,就算同桌的人再没有眼光也知道此人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了。只是这样的高手放着里面的宴席不去吃,反而跑到这里和他们一起吃流水席来了。
……果然高手都有或多或少的怪癖么?
众人不无郁闷的想到。
要不是现在实在没有位子了,他们是在不想和这么个人一起坐着吃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