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跃觉得,他应该是喜欢上那个人了。
没有见过面,不知道姓名,甚至连性别也不清楚,但是通过文字就觉得自己被深深地吸引了,明明距离很远,却又感觉很近。
满心满眼的都是对方。
一年以后,冯跃失恋了,因为那个人高三毕业了。
在六月六号的那一天,冯跃去图书馆,看到那本已经擦掉了所有笔记的书,后面夹着一张纸片,熟悉的字迹写道:我不想问关于你身份的一切,因为我会在真正见面的时候,第一眼就认出你来。
那时候冯跃被这句话感动得哭了。
冯跃看到这里,多年以前的那一天仿佛就像昨天一样,熟悉的心跳加速的感觉,他把手贴在自己的左胸口,慢慢闭上了眼睛。其实他已经不记得大多数他们聊天的内容了,就连那些纸片也都被对方回收了,对方的字迹也变得模糊,如果让现在的冯跃看到那个人的字,他肯定认不出来,别说是人了。
这个秘密,冯跃谁都没有说,知道的,就只有他和那个人。
冯跃睁开眼,眼眶有点湿润,他鼓起了勇气,点着鼠标往下拉。
【年轻往往与幼稚和可笑等等词汇联系在一起,这是因为年轻会让一个人变得无畏,没有尝试过太多失败的人总能信誓旦旦地说出各式各样的豪言壮语,或许这句类似玩笑的告别话,在不知不觉中就变成了誓言一般的东西,不是在心理或者身体上进行束缚,而是和灵魂捆绑在了一起。
起码在再次见面之前,玩笑话只是玩笑话,并不是誓言。在再次见面之后,敲键盘一般快速飞逝的时间成了最毫无意义的东西,因为,认出他,连一秒钟的时间都不用。
只有那个傻乎乎的家伙会按下好奇心完全依照默认的约定不去关注对方的一切事情,殊不知,他已经被人暗中观察过了无数次。
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他找到了他,并用带着淡淡酸味的口吻对他说了重逢以来的第一句话:“我是不是哪里讲得不好,你从头到尾都没有抬起头看过我。”】
冯跃看完番外上卷的最后一句话,脑子嗡地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