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十多年前,陆小凤,花满楼和西门吹雪都还算不错,可跟他们差不多大的霍天青却是倒霉得不能再倒霉了。十多年前,他那天下第一的父亲天禽老人毫无预兆的一觉睡着了便再没醒过来,而他甚至不能说自己很意外,毕竟父亲已经有八十高龄了。
然后,年仅九岁的他便成了天禽门的掌门,刚刚安葬完父亲便只身前往娥眉参加父亲早就许诺要去了武林大会。他以为这已经够惨的了,可他没想到的是居然出门没两天就遇到了两个如噩梦一般的女子,她们一个叫乐七娘,而另外一个叫公孙兰。她们貌若天仙,却心如蛇蝎,并且颠倒黑白,神经错乱,杀人如麻,最让人痛恨的是她们还逼良为女昌,让他成了她们的义弟!
这让他怎么对得起尸骨未寒的亲爹,怎么对得起天禽门上上下下几百号叔叔阿姨,怎对得起江湖上如此多爱慕他爱慕到牙齿都漏了风的小丫头片子!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有些。。。卡手感。。。。
你们懂的。。。就是知道写什么。但不知道怎么写才有意思。。。
不过昨天晚上睡了一觉,忽然觉得还不错。。。
所以今天理论上还有一更。。。献给今天晚上要在火车上站20多个小时的萧萧。。。
哎呀。。。我怎么心情这样的愉悦呢?
嗯,绝不是因为萧萧要站20多个小时,而是因为我不卡手感了。。。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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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霍天青与乐七娘、公孙兰相遇在一个有些简陋的路边小酒馆,不过是一间茅屋作厨房,外面摆着几张桌子和几把椅子,而就这几张桌椅上的油漆也早已斑驳。可它还是很美,因为它在一个不知名的湖泊边,湖里的芙蓉花开的正好,风吹过的时候会有一阵清香。
所以即使是几张破桌破椅,却还是被人坐满了,只是坐下的这些人没有欣赏湖里的美景,而都是眼睛一眨不眨看着其中一张桌子上坐着的两个女子,或者说是一个小丫头和一个大丫头,她们一个穿着五彩霓裳,一个穿着蓝缎短衫,她们的头凑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什么,边说边笑,她们笑的时候湖里的芙蓉都失了颜色,有大部分的男子一辈子也见不到一个有她们一半好看的丫头,如今一下子就见到两个,他们谁也移不开眼,挪不开脚。
霍天青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可对于还只有九岁,连续赶了好几个时辰路的他来说,最紧要的是有张桌椅可以坐下来好好的喝口茶,用些饭。但显然这里的人都不懂得应该多照顾下一个正处于发育期的少年这个道理。而就在霍天青几乎要负气离开的时候,终于有人注意到他了。
乐七娘对着霍天青招招手,露出一排白牙:“小弟弟,饿了吧?来姐姐这里。”
这套词跟霍天青给他家大黄狗喂食的时候说的何其之象,霍天青坚决的不理会,翻身准备上马,他相信下一个酒馆应该不会太远,他应该可以找到一个位置喝到一杯热茶,吃到一口热饭。
可就在他刚抬起脚的时候,却被公孙兰拉住了胳膊,公孙兰笑得极甜,说:“走什么啊,饿了当然要吃饭。”
霍天青心下大惊,他身为天禽老人的儿子,虽说善还是年少,不敢说是天下第一,但自以为同龄人中无人可敌,公孙兰看起来也不过比他大个一两岁,竟然眨眼的工夫便到了跟前,还拉住了他。
公孙兰看出了霍天青眼里的惊讶,她有些得意的冲着乐七娘眨眨眼,乐七娘立时的便笑了,她们自然看出来这霍天青武功不俗,但她们就喜欢找武功不俗的漂亮小子陪着吃饭,特别是那些看她们几眼就不看了的。
按说公孙兰露了这么一手,边上怀着些坏心思的男子就都该自行散了,可天下总是有很多没眼色的人,不见血不知道疼,不见棺材不流泪,疏不知道见到棺材的人通常都已经流不出泪了。
一个男子站了起来,晃晃悠悠的走到乐七娘的边上,将手耷在乐七娘的肩上,他醉了,笑的时候吐出一股子酒气,他很高兴遇到了一个聪明的姑娘,很乖,甚至还会对他笑。他说:“你真好看,跟花似的,花都没你好看。”
乐七娘点头表示赞同,她喜欢听人说她好看,她说:“很多人都这样跟我说。”
于是那个男子又凑的近了一些,他说:“跟我吧,我在县城里给你买个宅子,每个月都去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