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跟您比我就是一棒槌,但跟其他人比我也算是圈子里扛摄像机扛得比较稳当的吧?”
“凑合。”
“那赵哥您就凑合着用我一次?”
“行吧,回头把你闲日子发给我,我看看安排好了联系你。”
“跟你赵哥做事我随叫随到,你随便安排。”
“行。”
“那钱……”
“没钱。”
“好,没钱也给赵哥您白干。”
“滚!”
然而,就在赵雨来一个电话接着一个电话,手机都发烫的时候,秦华又穿上了那套美邦,走进了魅色的大门。
这是秦华第一次遇到赵雨来的地方。
吧台左边的一排椅子是给找活的小鸭子坐的,秦华当时就是在那个地方被赵雨来带走的。那个时候那排椅子上就秦华一个人,而这会儿坐满了,甚至边上还有几个站着的。有的男孩化着浓浓的妆,长长的眼线,秦华看了直皱眉。
秦华在吧台边找了张左右都空着的高脚椅坐下,酒保过来问:”喝点什么?”秦华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男人抢了话。
“把我存的轩尼诗给这个弟弟倒一杯。”这个男人对酒保说完话,便坐到了秦华左边的那把椅子上,随手将一把宝马车钥匙放在了吧台上,看着秦华说:”我叫詹旭,以前没见过你。”
詹旭是一个约二十七八的男人,皮肤不错,头发很有型,从t恤到裤子,鞋子都是轻奢品牌,应该是中产。二十七八能达到中产的,一般都家境不错,有一份还过得去的工作。这样的人一般身体健康,而且比较好控制。
鼻梁高挺,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