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写完了,初遇是番外~

☆、第七十九章

捡到那个女孩子的时候, 艾琳十七岁。

父母刚刚飞去英国, 她自觉认为一个人是可以继续奋斗下去的所以并没有跟着父母去英国生活。

不知道为什么, 相比较于别的国家来说,她比较喜欢美国和华国。但是父母哪个国家都不去就是要去英国, 她想了想自己还是留在纽约好了, 然后某一天放学回家, 就在家门口捡到了这么个人。

艾琳那会儿还是个小姑娘。

如果换成五年后的她一定不会这样贸然的将一个陌生女子,特别是身上还带着鲜血的陌生女子带回自己家中。

所以小小的她还是将人带回了家中。

将人放到沙发上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手上全部都是血, 那会儿几乎还没有到18岁的小姑娘吓了一跳, 连忙将女子给翻了过来, 才发现她背上全部都是血, 就连她身上的绿色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

在那一瞬间她其实有想过将人丢回去的。

只是还没有动作,就听见那女子呻吟一声, 她突然之间就心软了。反正人都已经带回来了, 包扎一下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艾琳坐在小沙发上想了又想, 最后决定将人留下来。

然后就一留,这留成了祸害。

当然十七岁的她是并不知道后面发生的事情的,就脱下了对方那皱的衣服上面还有许多刀片,那个时候的她并不了解这是什么东西只是觉得十分的危险, 洗都没敢洗, 就随手一扔。

女人一共昏迷了两天,才在她下学的时候哼哼唧唧地醒了过来。

她似乎忘记了一切包括自己的姓名住址,就连她自己是不是美国人都不知道。